買蒼鷹做“藥引”?民警及時救下並放生

2020年01月08日09:33  來源:三湘都市報
 

  蒼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不允許個人非法獵捕飼養,更不允許作為其他用途或食用。1月5日晚,衡陽市衡山縣警方在一輛私家車的尾箱內查獲了一隻蒼鷹,嫌疑人交代,這隻蒼鷹居然是買回去用來治頭痛做“藥引”的。

  衡山縣森林公安局局長陳衡介紹,當時蒼鷹的腳是用電膠布捆住,用黑色塑料袋包裹起來的。體長50cm,翼展1m,森林公安民警在對這隻蒼鷹全面體檢后,發現它不僅有輕微脫水跡象,其翅展和腹部都被不明液體黏住,難以動彈。民警用溫水加洗潔精小心翼翼地將其擦拭干淨。

  經過森林公安民警一整夜的悉心照料,蒼鷹逐漸恢復了體力,1月6日下午,森林公安民警帶著這隻被救下的蒼鷹來到衡山縣烈士陵園,將其放生。

  嫌疑人曠某交代,這隻蒼鷹是他花了800元錢在別人那兒購買的,買回家是想做成治療頭痛的偏方。經審訊,曠某如實交代了非法收購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事實,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通訊員 趙詩 劉永歡 譚宗陽)

(責編:唐李晗、羅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