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集體經濟“薄弱村”清零 目前村級集體經濟過50萬元的村達到204個

何勇

2020年01月09日08:4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記者日前從長沙市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獲悉:2019年長沙一共消除291個村集體經濟“薄弱村”,全市574個集體經濟“薄弱村”全部清零。

長沙市農業農村局負責人介紹,一段時間,村級集體經濟薄弱曾是長沙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表現,是制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一大短板。2018年初,全市953個村集體經濟組織中,年收入5萬元以下的“薄弱村”有574個,佔比約六成。2018年7月,長沙市委、市政府出台專門文件發展壯大新型村級集體經濟,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長沙發展村級集體經濟,重點在盤活農村資源要素和創新體制機制上做文章,通過市場化的方式實現集體資源資產的保值增值。”長沙市農業農村局負責人說。

長沙各縣區農村因地制宜推出土地合作型、資源開發型、物業經營型、鄉村服務型“四型”集體經濟新模式。2018、2019兩年,長沙共實施“四型”項目800個,目前村級集體經濟過50萬元的村達到204個,122個村集體經濟收入突破100萬元。

《 人民日報 》( 2020年01月09日 10 版)

(責編:何萌、唐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