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提醒:網購防疫物資,小心假冒和詐騙

2020年02月20日10:57  來源:華聲在線
 

謊稱“賣”口罩,他8天騙了134萬元 公安機關提醒——

網購防疫物資,小心假冒和詐騙

湖南省公安廳19日對外發布,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截至2月18日,湖南公安共偵辦涉疫類刑事案件170余起,其中借售賣口罩等防護物資為名,通過網絡、電話等形式欺詐群眾的詐騙案件70起,超過四成,生產銷售偽劣口罩等防護物資刑事案件13起,查處制假售假行政案件181起,共查繳偽劣口罩700余萬隻。

省公安廳也通報了部分典型案例。

2月12日,寧鄉市公安局接到報警稱,2月8日,喻先生在微信朋友圈刷到網名叫“光頭強”的網友發布了廣告,稱有大量口罩和電子測溫計出售。

3天后,喻先生聯系“光頭強”大量購買口罩,與朋友李先生湊了45萬元后,轉賬給了對方。不久,“光頭強”發來了打包口罩的視頻及快遞單號。

2月11日,還未收到第一批貨的李先生想再購進一批口罩,又轉了57萬元。滿心歡喜的等待一天后,喻先生發現第一批貨依然“在路上”,便與“光頭強”聯系,對方卻以各種理由敷衍、搪塞。喻先生意識到自己被騙,立即報警。

寧鄉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很快鎖定了“光頭強”的真實身份,是寧鄉當地一個無業游民王某。其謊稱擁有充足的防疫物資供應渠道,利用微信多處撒網,多名群眾被騙。2月16日,王某迫於壓力自首。僅8天時間,王某共騙取12名受害人共計134萬余元。目前,王某已被寧鄉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成功追回贓款100余萬元。

公安機關提醒,不法分子謊稱可以代購或者囤有防疫口罩,以口罩搶手、貨源緊張為由,要求事主預付定金或者預付貨款;受害人付款后,不法分子找各種理由拒不發貨或拉黑客戶,實施詐騙。廣大群眾在購買口罩、酒精等疫情防護用品時,務必提高警惕,加強甄別,通過正規途徑購買,不要私下聯系、輕信所謂的賣家或點擊不明網址鏈接購買。(記者 王智芳 楊潔規 通訊員 楊昭 郭炫澤 馮勝)

(責編:何萌、唐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