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法院敲響疫情防控期間刑事案件“雲間”審案第一槌

2020年02月28日12:19  來源:桃江縣人民法院
 

  “被告人,我是桃江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吳鐵梅,今天通過遠程視頻進行開庭,你能看到當前畫面嗎?”

  “下面庭審活動正式開始,請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

  2月20日下午三點整,隨著法官法槌的敲響,曾某成盜竊一案的庭審正式開始。與以往庭審不同的是,這次庭審中,法官、公訴人、被告人三方分別利用位於法院、檢察院、看守所的三個視頻終端,進行三點連線,實行“無接觸”開庭審理。這也是桃江法院首次使用遠程視頻開庭審理的刑事案件。

  由於被告人曾某成現羈押於桃江縣看守所,為避免提押人員出現感染疫情風險,保障各訴訟參與人的健康安全,桃江法院根據湖南省高院《關於在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期間開展網上開庭活動的通知》要求,決定運用遠程視頻的方式進行庭審。經與桃江縣人民檢察院、桃江縣看守所溝通、協調,法院技術人員提前對網絡系統進行反復調試,確保遠程庭審活動順利完成。

  庭上,檢察機關指控,2019年12月3日上午,被告人曾某成在桃江縣修山鎮三官橋村集貿市場,趁被害人賀某娥不注意,從其衣袋中扒得現金206元﹔並以同樣的手法從被害人趙某和攜帶的小挎包內扒得現金200元,但被被害人趙某和當場發現並抓住。隨后被害人趙某和報警,桃江縣公安局民警趕到現場后,將被告人曾某成帶至桃江縣公安局接受調查。案發后,桃江縣公安局民警從被告人曾某成身上搜出贓款人民幣206元並扣押,之后將該贓款發還給了被害人賀某娥。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曾某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扒竊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依法追究其相應的刑事責任。被告人曾某成有犯罪前科,酌情從重處罰﹔到案后,被告人曾某成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綜合考慮被告人曾某成的量刑情節,以曾某成犯盜竊罪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據悉,在桃江法院採用遠程視頻實現庭審“面對面”的開庭方式已經成為了疫情防控時期審判工作的常態。下一步,該院將繼續深入推進智慧法院建設,不斷加強網上立案、網絡庭審、微信調解等工作,採取“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靈活辦公新模式,把疫情防控和日常審判執行工作同步抓緊抓好,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訴訟服務,為打好這場全民戰“疫”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任述強、李燕妮)

(責編:唐李晗、羅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