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殺野生動物安化一男子獲刑4年

2020年03月17日09:36  來源:湖南日報
 

  近日,安化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涉野生動物保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判處被告人諶某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狩獵罪,數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15000元。同時,判令諶某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35000元,在縣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期間,被告人諶某未取得狩獵証,在禁獵區、禁獵期,採用安放獵夾、獵套和搗毀巢穴等禁用的方法,共獵捕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紅腹錦雞4隻,國家三級野生保護動物和湖南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毛冠鹿5隻。經安化縣林業局核定,紅腹錦雞的評估價值為每隻5000元,毛冠鹿的評估價值為每隻3000元,合計3500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諶某破壞了國家野生動物資源和生態環境,侵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應承擔賠償經濟損失、賠禮道歉的民事責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據悉,該案系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后,益陽市首例宣判的野生動物保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通訊員 曾來生 廖慧 記者 龔柏威)

(責編:唐李晗、羅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