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立金融消費糾紛訴調對接機制 從源頭上減少金融類案件增量

2020年03月20日13:10  來源:人民網-湖南頻道
 

人民網長沙3月20日電 日前,湖南高院與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聯合印發《關於推進金融消費糾紛訴調對接工作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深入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拓寬金融糾紛解決渠道,依法、公正、高效地化解金融糾紛。

《意見》堅持“依法公正、便民高效、注重預防”的原則,旨在建立、健全有機銜接、協調聯動、高效便民的金融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充分發揮人民法院、人民銀行、人民調解委員會在預防和化解金融消費糾紛方面的積極作用,強化溝通聯系和信息共享,推動完善金融行業法律法規,從源頭上減少金融類案件增量,為全省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保障。

據了解,《意見》中所稱金融消費糾紛,是指金融消費者與湖南省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協會會員之間因金融服務產生的合同和侵權責任糾紛,該糾紛屬於湖南省法院管轄范圍,業務領域包括但不限於支付業務、征信業務、外匯業務,案由包括但不限於金融借款合同糾紛、銀行卡糾紛、儲蓄存款合同糾紛、委托理財合同糾紛、票據糾紛、信用証糾紛、財產損害賠償糾紛。

《意見》還明確訴調對接模式、訴調對接程序等要求,為全省金融消費糾紛訴調對接提供了工作指引。湖南高院將湖南省金融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加入法院特邀調解組織名冊,並對其進行業務指導。人民法院對金融消費糾紛調委會自主受理調解、人民銀行轉交調解或接受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調解達成的協議提供司法保障。

湖南高院負責對全省各級人民法院金融消費糾紛訴調對接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與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強化溝通聯系,共同推進金融消費糾紛調委會與人民法院的訴調對接工作。要及時總結和宣傳典型案例,定期向社會公布,引導金融消費者依法維權,推動金融機構誠信經營。要建立聯絡員、聯席會議機制,研究解決金融消費糾紛訴調對接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此外,《意見》對進強金融消費糾紛調委會的調解工作能力和通過信息化進一步降低糾紛解決成本等提出了要求。(陶琛 唐勁)

(責編:何萌、唐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