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71所高職院校單招計劃14.29萬人

2020年04月26日12:13  來源:人民網-湖南頻道
 

人民網長沙4月26日電 近日,湖南省教育廳發布《關於做好2020年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2020年共下達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等71所高職院校單招計劃142940人。單招計劃納入學校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總計劃,單招計劃未完成的可轉為統招計劃。

關於做好2020年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體)局,各高職(高專)院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9〕4號)和教育部高職院校分類招生考試有關精神,根據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現就做好我省2020年高職院校(含高專學校,下同)單獨招生工作(以下簡稱單招)通知如下。

一、統一組織單招報名工作

(一)高職單招對象為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並已參加高考報名的人員。

其中,按照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和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於做好2019年我省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13號)等文件有關規定,退役軍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須分別經戶籍所在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農業農村部門進行認定或資格審核,企業在崗人員須由相關企業提供在崗証明材料。上述五類社會人員(以下簡稱社會人員)考生的資格証明材料由考生在報考時提供給報考學校認定。不能提供有關証明材料的考生隻能以往屆生身份報考。

(二)高職單招報考設第一志願和第二志願,考生報名時可選擇考試時間不沖突的1—2所院校報考。

(三)對於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尚未參加高考報名的社會人員可在4月27日—30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証,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辦理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四)全省高職單招統一報名和填報志願時間為5月6日—5月18日。高職單招報名實行網上報名,報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具體報名辦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公布。

二、下達單招計劃及專業

(一)按照學校申請、我廳統籌確定的程序,2020年共下達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等71所高職院校單招計劃142940人。單招計劃納入學校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總計劃,單招計劃未完成的可轉為統招計劃。

(二)經教育部和我廳批准的普通高職院校三年制專科專業可進行單招,各高職院校單招專業由招生院校根據學校實際,從本校招生專業范圍內擬定。其中,招生院校安排了對接產業升級轉型、就業形勢好,適合社會人員就讀的3—5個專業供社會人員考生報考,社會人員考生隻能在指定的專業范圍內報考。

(三)嚴格單招計劃管理。各高職院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合理編制分專業單招計劃。單招考試結束后以實際參考人數為基數,按相同錄取比例確定不同類別考生的招生計劃,普通單招計劃和社會人員單招計劃根據實際報考人數多少可互相調劑,如社會人員報考人數較少,可將社會人員計劃調整到普通單招計劃使用,以保証各類別間錄取率基本相同,確保招生公平公正。

三、認真組織單招考試

(一)高職單招實行 “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方式入學,由各高職院校按照國家教育招生考試相關要求和標准自主命題,自行組織考試。考生須參加報考學校組織的考試,取得相應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二)考試命題、考試內容及形式。高職院校按照考生類別分別進行命題和組考,考生按報名類別參考。(1)文化考試主要考查高中教育階段語文、數學、外語等基礎科目知識,採用閉卷筆試形式。其中,對於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應直接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2)技能測試主要考查考生通用技術基礎、職業傾向和職業潛能等內容,可採用“閉卷筆試”“面試”“實踐操作考試”等形式組織考試。其中,對於普通高中畢業生,主要測試職業適應性和職業發展潛能等﹔對於中職畢業生,主要測試專業實踐技能、專業基礎知識等。

社會人員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質考試,由各高校根據學校培養要求組織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依據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三)受疫情影響,今年高職單招考試在確保考試安全公平的基礎上,重點加強疫情防控措施,確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1)各高職院校要按照高考和疫情防控要求,在當地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的指導下專門制訂疫情形勢下組考方案、考務細則和有關應急預案,明確各崗位具體職責及各環節工作紀律和工作要求、工作規程等。(2)要組織對所有涉考工作人員開展全覆蓋的考務工作培訓和疫情防控培訓,確保所有考務工作人員熟悉操作程序及工作要求。(3)要進一步完善面試或技能考核工作機制。每組面試或技能考核的專家評委人數應在3人(含)以上,全程實行“多重隨機”管理和錄音錄像,確保科學規范與公平公正。(4)要主動與當地聯防聯控機制或衛生疾控部門溝通匯報,在衛生疾控部門的指導下,科學合理安排和布置考場,加大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力度,加強對涉考場所的通風消毒和衛生安全管理。要針對疫情形勢下考試人員相對集中的特點,引導考生進入考場前測量體溫,考試過程全程佩戴口罩,並有序開展人員疏導,避免人群過度聚集,盡可能減少風險。

(四)單招考試考場和考點應按國家教育考試要求進行設置和管理,原則上隻設在招生高職院校校內,並按照高考和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進行布置,考試期間實行全程封閉管理。要嚴格控制異地考點,確有必要在異地設置考點的,須征得當地市(州)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及教育(體)局同意,並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異地考點由當地市(州)教育局負責安排在當地高職院校或市(州)政府所在地的高考考點。各高職院校要嚴格按照校內考點標准和要求進行組考,考試時間須與校內考點同時進行。

(五)全省單招考試時間暫定5月20日以后進行,6月8日前完成考試。根據疫情有關情況對考試時間適時調整,如有調整另行通知。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同一縣區級行政區域內相鄰高職院校的考試時間原則上應相對分散,相鄰高職院校應相互協商並報經所在地縣區級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同意后,確定本校具體考試時間。各高職院校具體考試時間確定后並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四、嚴格按程序進行錄取

(一)各高職院校要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制定單招錄取辦法,嚴格按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分考生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於報考兩所高職院校的考生,按第一志願、第二志願順序錄取。

(二)單招錄取按以下程序組織進行。(1)按照考生實際分類參考情況,分別劃定普通高中畢業生、中職畢業生及社會人員分專業(或專業大類)錄取控制分數線。(2)經與考生有效溝通后確定各類別的擬錄取考生名單。對放棄錄取資格或空缺的計劃,要按照從高分到低分原則,從同一類別考生中依順序遞補錄取考生。(3)及時做好各類別錄取分數線和擬錄取考生名單的公開公示,擬錄取名單須公示5日,公示無異議后於6月14日前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后,各高職院校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不得提前發放錄取通知書。(4)6月18日前完成全省單招錄取工作。單招錄取結束后,不再辦理退、補錄手續。特殊情況需辦理退、補錄手續的,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和程序。

(三)特長生招生政策。有體育運動隊或藝術團的高職院校,如需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的,須參照國家高水平運動隊和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模式,制定本校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錄取辦法,明確報考資格條件、體育或藝術專項測試辦法、錄取規則等內容。各高職院校要組織對體育、藝術特長生考生進行專項測試和文化考試,按專項測試和文化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要完善專項測試辦法,確保測試流程設計及實際操作公平公正,專項測試要進行全過程錄像備案。體育運動隊和藝術團的總招生規模不得超過本校上年度三年制高職專科招生計劃總數的6‰,有關報考條件、專項測試辦法等須在單招簡章中公布。

(四)單招錄取的學生不能參加本年度統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單招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學。特殊情況需轉專業的,須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在本校當年單招專業范圍內轉換。

(五)社會人員錄取及培養。社會人員考生須錄取到指定專業,不得轉到其他專業。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擴招后高職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職成廳函〔2019〕20號)文件規定,社會人員考生應盡量按照相對集中的原則編班教學或實施分層教學。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加強屬地化管理。根據疫情防控需要,2020年高職單招工作要加強屬地化管理。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向當地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報告,並會同衛生疾控、公安等部門加強對屬地高職院校單招考試工作的監管,按照錯峰錯時、防止聚集、精准防控等原則,指導屬地高職院校制定疫情防控形勢下單招考試及防疫工作方案,並按防疫有關要求組織實施好單招考試工作,全力為廣大考生創造安全的考試環境。要按照全省統一部署,組織做好轄區內單招政策宣傳解釋、單招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單招過程監管和有關協調配合工作。

(二)落實高職院校主體責任。各高職院校是做好本校高職單招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高職單招各項工作。學校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和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要共同加強對2020年單招考試各環節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校級統籌,認真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形勢下高職單招工作方案,落實招生、教務、紀檢監察、后勤服務、安全保衛等部門具體職責,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要根據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制定單招考試工作方案,在確保考試公平公正的基礎上,將疫情防控具體要求落實到命題、組考、閱卷等單招各環節工作中,確保“安全第一”。高職院校有關工作方案要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強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地各校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並在當地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的指導下切實做好人員排查、考試評卷場所安排、衛生消毒等工作,確保考生、家長和考試工作人員的安全。要遵循錯峰錯時工作要求,採取分批組織考試、增設考場、增加評卷場所等措施,降低人員密度,減少人員聚集和流動。要制訂單招考試期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時有效防范疫情傳播。各高職院校要將本校單招考試有關工作情況及時向當地教育、公安、衛生疾控、考試招生等部門報備,加強溝通協調,爭取這些部門的協助和支持。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必須快速妥善處置,並按要求及時上報。

六、嚴格執行招生考試政策規定和紀律

(一)加強考試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湖南省涉密考試保密管理規定》相關規定,建立完善保密工作規程,堵塞管理漏洞,確保試題安全。加強關鍵崗位管理,通過“人防”“技防”“物防”等手段,對試卷保管、試卷流轉等關鍵崗位進行嚴密監控,防止和杜絕試題失密、泄密的發生。考前要對組考工作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環節,及時加以整改,確保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規范、嚴密,確保考試安全。同時,要按照考務操作規程,嚴把考試入場關,組織考生逐一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狠抓考風考紀,嚴防代考、替考及其它違紀舞弊事件的發生,大力整肅考場考風考紀。

(二)嚴肅執行招生紀律。要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落實教育部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等工作禁令。要建立招生錄取工作備案備查制度,各高職院校須將考生報名材料、考試材料(含考試試卷、組考方案、考試工作人員和考官名單等材料)、錄取材料等資料予以保存以備復查。各高職院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特別是對報名、考試、錄取等關鍵環節工作要進行全程監督,並及時受理涉及違反招生政策、規定與紀律問題的投訴和舉報。

(三)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各高職院校要根據招生信息公開有關要求和規定,進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公開力度,規范信息公開程序,履行 “十公開”要求,及時在學校網站上公開單招各環節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需要公開的信息主要包括:招生政策、招生簡章、單招方案、考生資格、招生計劃(含單招計劃總數、分專業計劃數和各類別錄取比例)、考試成績、錄取程序、錄取規則(含第一志願、第二志願錄取辦法)、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各項工作日程和時間安排、收費標准、重大違規事件及查處結果等,表述要准確、規范、清晰,避免產生歧義或誤導考生。招生學校如專業計劃有調整的,必須事先向社會公布。

七、嚴肅查處違規行為

(一)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將加強對單招工作的巡視督查,並組織專家組赴有關高職院校開展專項抽查,重點查處虛假宣傳、委托中介和個人招生、有償招生、買賣生源、收取“預錄費”等違規行為。

(二)根據國家規定,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考試屬於國家教育考試,各地各高職院校要嚴格按照《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對在單招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學校及有關工作人員從嚴查處。涉嫌違法的,由考點報請當地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違紀作弊的考生名單要及時報省教育考試院,由省教育考試院依據《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違規行為認定及處理程序》的規定進行處理。

(三)對出現違規違紀招生的學校,一經發現予以嚴肅處理,視情節給予違規違紀學校黃牌警告、縮減單招規模、取消單招資格的處理,並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請各市州教育(體)局速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高中階段學校,按要求做好宣傳解讀和組織實施等工作。

湖南省教育廳

2020年4月24日

(責編:唐李晗、羅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