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2020年05月16日09:18  來源:湖南日報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決定和省人大常委會相關決定,湖南省政府辦公廳5月15日發文要求,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維護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切實保障全省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全面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全省行政區域內禁止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省地方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家畜家禽和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動物不在禁食之列。

  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行為。各級林業部門要加強野生動物保護,開展野生動物資源調查,制定野生動物保護行動計劃,完善野生動物執法監管體制機制。市場監管部門要牽頭加強市場和網絡交易平台執法監管,防止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非法流入市場、餐館、酒店,加大打擊非法交易野生動物的力度。公安、農業農村、郵政、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按職責做好野生動物保護與執法監管。

  穩妥開展退出補償。省、市州、縣市區政府對依規退出的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主體給予一定補償。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要按照《全省禁食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主體退出補償及動物處置方案》和《全省禁食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主體中貧困戶和邊緣戶精准幫扶工作方案》制定本地工作方案,落實落細調查摸底、數據認定、補償資金撥付等具體工作,按時完成禁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主體補償工作。

  扎實做好野生動物處置工作。各級政府組織林業等部門,在補償到位后根據各物種的習性和特點,對禁食后停止養殖的在養野生動物進行妥善處置。對我省有自然分布區或歷史分布區的在養野生動物,科學實施放歸自然﹔對具有科研、藥用、醫用、展示等價值的在養野生動物,依法依規轉作他用﹔對不能採取上述措施處置的物種,實施無害化處理。在處置過程中要防止隨意放生而造成生態破壞或野生動物致害事件,及時化解各種風險。

  文件還就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積極引導轉產轉型、嚴格規范野生動物管理、不斷強化疫源疫病監測預警等工作進行了安排。(記者 劉勇)

(責編:唐李晗、羅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