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冠肺炎核酸與抗體檢測都可報銷

2020年05月16日09:27  來源:湖南日報
 

  記者昨天從湖南省醫保局了解到,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規范公立醫療機構新冠肺炎病毒檢測收費行為,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通知要求,我省已於日前出台《關於完善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調整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項目價格,新增新冠肺炎抗體檢測項目,並將兩項目臨時性納入住院治療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通知》明確,調整“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項目價格,二級醫院43元/次,三級醫院50元/次﹔新增“新冠肺炎抗體檢測”項目,二級醫院21元/項,三級醫院25元/項。兩個檢測項目臨時性納入住院治療醫保基金支付范圍,並執行甲類報銷政策,檢測試劑盒執行統籌地區醫保一次性耗材報銷政策,醫保結算標准按項目實際發生時的政策為准,疫情結束后以上政策自行解除。

  公立醫療機構開展檢測所需的試劑盒屬於自行採購的,允許在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外收費,實行“零差率”銷售﹔屬於政府調撥或社會捐贈的,不得收取費用。省醫保局將把檢測試劑盒納入醫用耗材集中採購范圍,公開挂網,陽光採購。從6月1日開始,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必須通過省採購平台採購挂網試劑盒,貨款實行在線結算。(記者 劉銀艷 通訊員 黃潯 羅琳)

(責編:唐李晗、羅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