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 最高繳存額與最低繳存額均有增長

2020年07月06日11:15  來源:長沙晚報
 

  7月2日,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開展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年審工作的通知》,對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和月繳存額度進行了明確,其中2020年長沙市住房公積金月最高繳存額為5908元,月最低繳存額為170元,均較上一年度有所增長。

  最高繳存基數24614元,上調1291元

  近日,南昌、昆明、哈爾濱等多地陸續發布住房公積金調整方案,多數地區上調了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住房公積金調整一般在每年6月或7月進行一次,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嚴格執行“限高保低”政策,不得低於當地現行最低月工資標准,不得超過當地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每年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調整並發布。

  根據長沙市統計局公布的“2019年長沙市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98459元”計算,2019年度長沙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為8204.9元。根據住房公積金“最高不得超過當地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這一要求計算,2020年職工住房公積金月最高繳存基數為24614元,比2019年上調1291元。

  從全國各地市已出台方案看,多地都選擇上調2020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其中,昆明、泰州等地上調幅度超過3000元,重慶、南昌、南寧、烏魯木齊等地的上調幅度在1000元至2000元之間,石家庄、邯鄲、吉林等地上調幅度則低於1000元。長沙本次上調1291元,與大部分地市上調幅度基本持平。

  月繳存最高5908元,繳存比例為5%~12%

  記者從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該中心年審工作將於7月1日至9月30日開展。據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關於開展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年審工作的通知》,經測算,2020年長沙市住房公積金月最高繳存額為5908元,比2019年增長310元﹔月最低繳存額為170元,比上一年度增長12元。因疫情影響單位存在繳存困難的,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的期限不得超過1年,超過1年則需重新辦理手續。

  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繳存基數分別乘以職工本人和所在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計算公式為:月繳存基數×(職工繳存比例+單位繳存比例)。根據年審要求,2020年度長沙市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為5%,最高繳存比例為12%。凡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不得超過12%。(記者 孫佔鋒 實習生 靳雪妍)

(責編:唐李晗、羅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