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通報4起項目建設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2020年09月18日11:03  來源:三湘風紀網
 

  日前,株洲市紀委對4起項目建設中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進行了通報。

  1.茶陵縣南馬電子科技項目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2016年2月,茶陵縣人民政府與深圳南馬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南馬電子項目投資合同書》。茶陵縣在項目用地選址上脫離實際、決策不科學、准備工作不充分,多次選址沒有落到實處,導致項目規劃許可、發改立項等手續都不能及時辦理,造成項目遲遲無法落地開工。近期,市紀委監委向茶陵縣人民政府下發了監察建議書,督促加快項目建設,提高服務水平,推動項目早日投產、早見成效。

  2.中小型航機與燃機研發及平台研制產業化項目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2018年3月,在中小型航機與燃機研發及平台研制產業化項目還未設計和立項時,為了完成任務,高新區航空項目組將該項目上報為開工項目,舉行了開工儀式。2018年11月,為配合天元區項目開工儀式,該項目在未辦理報建報批手續的情況下再次被上報為開工項目。自2018年以來,該項目多次舉行開工儀式,但未實質性開工,直到2019年12月30日項目才正式開工,屬於典型的“開工不真實”問題。近期,市紀委監委對中小型航機與燃機研發及平台研制產業化項目天元區聯系領導進行了約談。

  3.市農副產品批發交易中心項目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2014年8月,該項目(一期)正式立項,計劃竣工時間為2019年1月,項目業主方為株洲市國盛公司(原市交發集團的全資子公司)。目前,該項目(一期)市場工程尚在建設中,已超過合同工期,未按時竣工。在項目推進過程中,原市交發集團未正確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執行績效考核管理辦法不嚴,對子公司考核流於形式,下達給國盛公司的經營目標任務均未按期完成,導致項目建設進度嚴重滯后;對子公司的領導監管不力,針對國盛公司存在任務完成不及時、招商引資不到位及工程項目管理不善導致項目推進遲緩的問題沒有採取有效應對措施,也未對國盛公司管理層人員進行調整和補充,導致項目長時間停滯,遲遲未能竣工。近期,市紀委監委已向市城發集團下發監察建議書,督促加快建設進度,確保年底前竣工並投入使用。

  4.炎陵縣神農古鎮旅游開發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2012年,炎陵縣人民政府與湖南千家宜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縣旅游服務中心暨神農古鎮項目合作協議。2014年11月12日該項目奠基開工,同年12月8日項目名稱調整為“炎陵縣神農古鎮文化旅游綜合開發項目”。該項目在推進過程中,問題頻發,推進緩慢,未能按計劃竣工,后因開發商資金鏈斷裂而停工,目前處於爛尾狀態,具體存在以下幾個方面問題:一是盲目決策,可行性論証不充分。炎陵縣委、縣政府未對項目可行性進行科學論証,盲目決策,同意開發商在草坪河上建設游客服務中心,導致該項目違規佔用河道建設,造成項目整體推進緩慢。二是違規行政,為開發商提供變相減免土地出讓收入的優惠性招商政策。炎陵縣政府與千家宜公司簽訂協議中的“項目優惠政策”內容違背了國家“不得變相減免土地收入”的規定。三是履職不力,調查核實不到位。對項目開發商的實力未做實質性的全面考察,調查核實不到位,導致缺乏實力的開發商被引入項目建設,給該項目的實施推進埋下重大隱患。四是權責不明,項目指揮部形同虛設。項目指揮部職責分工不夠明確具體,各內設機構責任沒有壓緊壓實,未能科學指導督促項目按協議加快建設。五是執法不嚴,未及時有效制止違規建設行為。炎陵縣住建局、水利局等職能部門對投資方未批先建、佔用河道擅自開工建設等問題未能依法依規查處,而是採取“開綠燈”的態度應對,導致該項目后續問題層出不窮。經市紀委監委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對炎陵縣委、縣政府在全市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督促炎陵縣委、政府盡快專題研究,提出切實可行解決方案﹔對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由炎陵縣委責成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依法追究責任。(株洲市紀委監委)

(責編:唐李晗、羅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