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出台13項舉措關愛民警及家屬

2020年09月21日10:43  來源:華聲在線
 

記者20日從長沙市公安局獲悉,該局出台《關於切實做好因公犧牲民警家屬、因公傷殘民警、功模民警關愛優撫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政治、工作、生活、健康等多方面明確13項具體措施,進一步加強關愛優撫工作。

《意見》中,因公犧牲民警家屬是指新中國成立以來被評定為烈士、因公犧牲民警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及子女。因公傷殘民警是指新中國成立以來因戰、因公受傷致殘民警(含退休),並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証》或《傷殘勞動能力鑒定書》。功模民警包含新中國成立以來獲全國、省部級勞模待遇或獲全國、省部級主要榮譽的民警(含退休);記個人一等功的民警(含退休)。《意見》要求與優撫對象建立長期的精准幫扶機制,實行“一人一檔”“一人一策”。

記者注意到,《意見》中要求,因公傷殘民警符合人民警察職級晉升基本條件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晉升職級。因公犧牲、因公傷殘的民警,及時給予記功表彰。在評選勞模(先進工作者)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因公傷殘民警。長沙公安開設因公傷殘民警內部交流調動申請渠道,因公傷殘民警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提交崗位交流申請,由市公安局政治部統籌把關、優先安排。

長沙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試點工作開展以來,該局共收集因公犧牲、傷殘、功模民警及家屬各類困難有效訴求333條,目前已解決233條;及時梳理摸底一批有傷殘証但未進行慰問的傷殘民警名單,並根據傷殘等級進行補助。(記者 楊潔規 通訊員 劉彬)

(責編:李淑靜、唐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