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2020年10月15日10:57  來源:三湘風紀網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教育和警醒廣大黨員干部,日前,湘潭市紀委對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

1.湘潭市市直機關工委原委員、工會原主席鄧柯違規組織公款宴請、公款送禮的問題。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間,鄧柯採取虛造發票或重復報銷等方式,多次套取公款共計70.735萬元,並分別用於違規組織公款宴請,以及逢年過節公款送禮。鄧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6月,鄧柯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降為一級科員)處分。

2.湘潭市公路路政管理處黨總支書記、主任彭強,黨總支成員、辦公室主任陳江山違規公款送禮和私車公養的問題。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期間,彭強、陳江山等人採取虛列台班台賬的方式,多次套取公款共計70.39萬元,並將其中60.46萬元用於協調接待和公款送禮;彭強違規使用和擅自同意他人使用單位油卡給私人車輛加油,其個人涉及金額4000元。陳江山不當使用單位油卡給私人車輛加油,涉及金額676元。彭強和陳江山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3月,彭強、陳江山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應由個人支付費用已分別被追繳。

3.湘潭縣第五中學食堂事務長劉欣操辦父母“壽宴”,違規收受禮金的問題。2017年8月,劉欣在其父母80歲壽宴(其兄為主操辦)過程中,違規收受食堂供應商、同事等非親屬人員禮金共計3500元。2020年7月,劉欣受到政務警告處分,上述禮金已被追繳。

4.湘鄉市人民檢察院四級檢察官助理李奇喬收受紅包的問題。2016年1月,李奇喬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收受當事人“感謝費”5000元。2020年4月,李奇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全額退還。(湘潭市紀委)

(責編:唐李晗、羅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