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共制定、修改省本級地方性法規23件

2021年01月19日08:39  來源:湖南日報
 
原標題:全年共制定、修改省本級地方性法規23件

1月18日下午,湖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舉行發言人第四次記者會,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吳秋菊向媒體記者回顧和盤點了省人大常委會2020年立法和備案審查工作,介紹了省人大常委會2021年立法計劃。

“2020年的立法工作可以用8個字來概括:成果豐碩、亮點紛呈。”吳秋菊介紹,全年立法工作呈現4大特點。

立法數量多。2020年共制定、修改省本級地方性法規共23件,其中制定、修改18件,通過打包修改決定4件(涉及55件地方性法規)、打包廢止決定1件(涉及9件地方性法規)以及審查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規36件,超額完成全年立法計劃。

立法分量重。緊緊圍繞中小企業生存和發展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修訂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辦法﹔為推進鄉鎮人大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出台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2020年立法工作涉及經濟、民主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各領域,每個領域立法都可圈可點。

立法節奏加快。為滿足人民群眾對新時代法治建設的旺盛需求,在保証立法工作質量的前提下,提高立法工作效率。比如,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條例的修正,從確定立法項目到常委會一次審議通過,歷時僅一個月,有效保証疫情防控和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此外,反恐怖主義法實施辦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二審”表決通過。

堅持“立、改、廢”並舉。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要求,對涉及野生動物保護、食品藥品安全、民法典實施的地方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開展了專項清理工作。全年共完成了55件法規打包修改和9件法規打包廢止工作。同時,開展我省《物業管理條例》立法“回頭看”和《湘江保護條例》個別條款實施情況調研,推動形成立法、立法后評估、法規修改工作閉環。

“去年,我們共收到社會各方面提出的2021年立法建議項目共67件。”吳秋菊介紹,2021年立法計劃將安排結轉項目1件(暫定)、提請審議項目10件、預備審議項目10件和調研項目11件。

據了解,省人大常委會2021年立法計劃內容將主要圍繞“三高四新”戰略,優先考慮高質量發展、公共衛生、生態文明、民生保障等領域的立法,加大對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先進制造業發展、公共衛生法治建設、鄉村振興等方面的立法項目的推進力度。(記者 陳奕樊 通訊員 陸瑤 張璐)

(責編:唐李晗、羅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