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民用建筑樓梯間違規停放電動車 湖南益陽高新區一居民被立案處罰
2024年04月08日1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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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益陽高新區一居民因在高層民用建筑樓梯間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拒不改正,被高新區消防救援大隊依法立案處罰。
益陽高新區消防救援大隊執法人員在開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專項行動檢查時,發現榮盛華府(鉑悅府)小區11棟1樓公共門廳處有人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當場下發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責令當事人徐某限期改正。
3月15日,高新區消防救援大隊執法人員對徐某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的行為進行了復查,發現徐某在11棟1樓公共門廳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拒不改正,違反了《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高新區消防救援大隊消防監督員現場依法填寫了《消防監督檢查記錄》,並依法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取証和處罰告知等程序后,高新區消防救援大隊對當事人徐某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罰款人民幣陸佰伍拾元的行政處罰。
當事人已整改了違法行為且整改了違規停放電動車的消防違法行為。同時,當事人徐某表示將認真吸取教訓,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
來源:益陽市消防救援支隊
(責編:黃卓、羅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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