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部門、公安機關聞“汛”而動查處多起網絡謠言

湖南網信部門與公安機關密切協作聯動,加大對近期防汛救災中違法賬號和有關造謠人員的查處力度。目前,共依法對發布網絡汛情謠言的“姚瑤**”“岳州**”“黃家灣**”等19名網絡賬號持有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依法對發布惡搞夸張等不實信息的“佳*”“越走越**”等19個賬號持有人依法進行約談和批評教育。
案例1
6月24日,一男子在短視頻平台發布不實汛情視頻,聲稱因近期強降水,長沙縣北山鎮街上發洪水,有魚捉。視頻一經發布,迅速引起本地網民關注,讓人真假難辨,引發人民群眾恐慌,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
經長沙縣網信辦聯合縣公安局網安大隊調查發現,長沙縣北山鎮何某某為了博取眼球、吸引流量,在北山鎮街邊攝了一張照片后使用PS剪影的方式將照片改成發洪水的影像,后將圖片發布至個人網絡賬號造成惡劣影響。
何某某因涉嫌傳播網絡謠言信息,被長沙縣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2
6月24日,常德市鼎城區網信辦巡查發現網民“狼道*”發布視頻稱“暴雨預警!請大家盡量減少外出,注意防范雷電和洪水等”,並配圖顯示長沙橘子洲頭被洪水大面積淹沒。
經核查,該圖片系2017年7月3日,長沙橘子洲頭被淹場景,並非今年新圖。周某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鼎城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3
6月24日,岳陽市網信辦、市公安局網技支隊巡查發現,網民廖某某在其名下公眾號“岳州**”發布文章稱“長沙暴雨!地鐵被淹!火車站水上浮動車站...”
經查,該賬號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未經核實即截取、拼接他人發布的不實消息。文章一經發布,迅速引起網民關注,引發群眾恐慌,社會影響惡劣。
7月2日,廖某某對自己散布謠言博取關注的行為供認不諱,屬地公安機關依法對其採取行政處罰措施。
案例4
6月25日,陳某為博取流量,在短視頻平台發布國外發洪水的視頻,並謊稱系“暴雨之后的長沙”,導致少數網友信以為真,擾亂社會秩序。
經網信部門、公安機關調查核實,陳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湘潭縣公安局依法對陳某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5
近日,網絡傳播一段視頻,稱“長沙地下車庫洪水猶如猛獸般大量涌入,車輛無一幸免”。
經網信部門核實,該視頻實際發布於2021年,且事發地並非長沙,視頻發布者卻稱此事件發生於長沙,是典型的移花接木式造謠。網信部門已將謠言線索移交公安機關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案例6
6月28日,岳陽市網信部門、岳陽網警巡查發現,網民毛某某在某短視頻平台發布一段城市被洪水淹沒的視頻,並配文“岳陽版西天取經”。
經查,毛某某為博取關注、吸引流量,在網絡上找到一段洪水視頻,並配文讓網民誤認為岳陽發生洪澇災害,視頻總播放量超30萬次,社會影響惡劣。
目前,毛某某對自己散布謠言博取關注的行為供認不諱,屬地公安機關依法對其採取行政處罰措施。
案例7
6月25日,耒陽市網信辦在工作巡查中發現,某平台賬號“黃家灣**”在短視頻平台中發布不實汛情視頻,引起網民關注,讓人真假難辨,引發人民群眾恐慌,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
耒陽市網信辦隨即將相關線索移交市公安局網安大隊。經核查,視頻發布人黃某為了吸引眼球、吸引流量,罔顧事實,在網上下載他人的照片,故意編造了虛假信息,誤導公眾,其因虛構事實擾亂社會秩序已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8
6月25日,邵陽縣網民唐某某在短視頻平台發布視頻並配文:“邵陽發洪水了,資江河河堤沖塌方了......”經網信、公安部門核實,資江河堤完好無損,不存在倒塌的情況,實為網民唐某某為博眼球,罔顧事實,故意編造的虛假信息。
目前,唐某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並主動將該視頻刪除,邵陽縣公安局已依法對唐某某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9
6月26日,接網友舉報稱,一網紅在短視頻平台發布兩條汛情視頻顯示有車輛被洪水沖走,並聲稱因近期強降水永州多地暴雨漲水。該視頻讓人真假難辨,一經發布迅速引起本地網民關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經網信、公安部門核實,相關視頻系楊某為博眼球吸引流量,罔顧事實從網上下載外地洪水視頻后自行配文發布至網絡賬號,並非當地實情。目前,永州市公安局冷水灘分局已對違法行為人楊某進行批評教育,並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楊某認識到錯誤主動將視頻刪除。
案例10
6月28日,網民尹某某從網上下載外地漲水視頻,在某短視頻平台發布並配文稱“在大邵東,你不但要有車,還得有船才能正常出行”。
經網信、公安部門核實,尹某某為博取流量,故意編造虛假信息,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尹某某被邵東市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11
近日,網民“姚瑤**”在短視頻平台發布一條關於湖南萬坪鎮的視頻,並配文稱:“140 人死亡失蹤,172.1萬人緊急轉移安置,湖南萬坪鎮井暴雨 實情#暴雨天氣注意防范安全出行”。視頻一經發布,引發當地及廣大網友熱議,並被轉發、瀏覽和評論,誤導當地人民群眾,影響較為惡劣。
郴州市宜章縣網信辦、宜章縣公安局網安大隊立即對“姚瑤**”進行核查,該網民對自己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供認不諱,宜章縣公安局對其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12
7月1日,岳陽市網信辦、市公安局網技支隊巡查發現,網民鄒某某在某短視頻平台發布一段因汛情導致房屋倒塌的視頻,並稱該事件發生在岳陽縣步仙鎮。
經查,該視頻所反映的房屋倒塌事件發生在安徽休寧,鄒某某為博取關注、吸引流量,在網絡上獲取該視頻后造謠稱該事件發生在岳陽縣步仙鎮,社會影響惡劣。
7月2日,鄒某某對自己散布謠言博取關注的行為供認不諱,屬地公安機關依法對其採取行政處罰措施。
案例13
7月2日,懷化市網信辦、市公安局鶴城分局網安大隊發現,某用戶在某短視頻平台上發布虛假圖片,並配文稱“懷化舞水橋塌了”、“住河西的隻能坐船回家了”,引發網民關注,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經查,這些圖片是違法嫌疑人劉某某為博人眼球、賺取流量,從網絡上下載的關於橋梁坍塌圖片。劉某某因散布汛情謠言,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第1項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予以行政處罰,並責令其刪除相關謠言。
提 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大家要引以為戒,不要利用群眾對災情的關心,發布不實、不當言論博取流量。
蓄意歪曲事實、編造傳播謠言,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網信部門、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打擊。
請廣大網友關注官方發布的權威信息,自覺做到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共同維護良好的網絡環境。
來源:網信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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