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縣:“遲到”三年的補充工傷保險到賬了
“王某文和王某港的賠付到位了嗎?”“兩人的賠付資金共計48958元現已經到賬,保險公司提供了銀行轉賬記錄的截圖……”日前,南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通過電話與南縣工傷保險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核實了兩名群眾補充工傷保險資金的賠付情況。
一個月前,南縣紀委監委駐縣政府辦紀檢監察組收到了兩名工傷對象未享受補充工傷保險的問題線索,迅速前往縣人社局工傷保險服務中心了解情況。
經調查發現,2021年4月,某水務公司向南縣人社局申請公司員工王某文的工傷認定,2021年5月,南縣人社局出具了《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了王某文受傷為工傷,之后鑒定為傷殘拾級。2021年10月,某人力資源公司向南縣人社局申請公司員工王某港的工傷認定,2021年12月,南縣人社局出具了《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了王某港受傷為工傷,之后鑒定為傷殘柒級。
“王某文和王某港在南縣工傷保險服務中心報銷工傷保險后,符合補充工傷保險資格要求,按照工作要求,應該由南縣工傷保險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及時提醒用人單位和個人去申報補充工傷保險,中心工作人員未履職到位,導致漏報的情況發生。”南縣紀委監委駐縣政府辦紀檢監察組組長李睿琳說道。
“因為工作疏忽,我們遺漏了王某文和王某港兩人的補充工傷保險申報,導致他們無法享受到相關待遇。”面對調查組的核實談話,工傷保險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承認了自己工作中的失誤。
“事實雖已查明,但問題亟需解決。”南縣紀委監委對南縣工傷保險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違反工作要求的行為給予相應處置,與此同時更重要的是跟進資金賠付進展情況。在縣紀委監委、縣人社局和保險公司三方共同努力下,在今年9月初,王某文收到補充工傷保險18628元、王某港收到補充工傷保險30330元,“遲到”三年的賠付款終於發放到位。
南縣紀委監委堅持深挖細查,舉一反三,督促南縣人社局組織人員對補充工傷保險申領情況開展自查自糾,摸排已經申請工傷保險人員中是否還存在符合補充工傷保險資格但未賠付到位的情況,截至目前,已摸排了200余人,暫未發現類似問題。(唐芳)
來源:益陽市南縣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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