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一超市滅火器不合格且逾期未改 個人與單位均被處罰
2024年11月12日15:38 | 來源:人民網-湖南頻道

近日,湖南湘潭韶山市好又多商貿有限公司因滅火器不合格且逾期未改,被消防部門依法罰款5100元,該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因對此事負有直接責任,被罰款510元。
前期,韶山市消防救援大隊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在對位於韶山市清溪鎮英雄路東升中央廣場1單元135號的韶山市好又多商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商場一樓一具滅火器噴射軟管長度小於400mm,不符合《消防產品現場檢查判定規則》(XF588-2012)第6.7.1.1的要求,消防監督執法人員現場下發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到期復查時,發現該單位仍未將該具噴射軟管小於400mm的滅火器進行整改,復查不合格,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關於對部分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的裁量指導意見》(應急消(2019)172號)第二部分第十條較輕違法情形、《湖南省消防救援機構行政處罰案件裁量指導意見》第二十五條中《湖南省消防救援機構行政處罰案件裁量參照表》編號(005-1)之規定,大隊決定給予韶山市好又多商貿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處罰,同時,給予該單位負有直接責任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罰款人民幣伍佰壹拾元整的行政處罰。(周芊鈺)
(責編:黃卓、羅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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