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擅自投入使用 邵陽新寧一餐廳被罰
2025年03月13日14:59 | 來源:人民網-湖南頻道

近日,邵陽市新寧縣金石鎮崀山大道一餐飲場所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擅自投入使用、營業,被消防部門依法處以罰款人民幣3500元整的行政處罰。
前期,新寧縣消防救援大隊監督執法人員開展檢查時,發現該場所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擅自投入使用、營業,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第四款的規定,大隊依法對該單位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對違法事實進行了調查取証。鑒於該場所自檢查發現存在的問題后,充分認識到自己存在的問題,積極落實整改,主動停止營業並立即准備相關材料,申請辦理消防行政許可手續,在行政處罰告知前取得了消防行政許可資質,並向消防部門進行書面報告。經核查,該單位主動消除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危害后果屬實,符合減輕處罰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五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四項、《湖南省消防救援機構行政處罰案件裁量指導意見》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一條和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消防部門決定給予該場所罰款人民幣三仟伍佰元整的行政處罰。
消防部門提醒:公共聚集場所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不得投入使用、營業,否則將責令停產停業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唐湖湘 黃春林)
(責編:唐李晗、羅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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