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傷保險費率浮動管理7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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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近日,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印發《湖南省工傷保險費率浮動管理辦法》,明確自2026年7月1日起,全省統一按核定后的浮動費率征收工傷保險費。此舉旨在全面推進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健全費率調整機制,以經濟杠杆撬動工傷預防,既為安全生產“優等生”減負讓利,也倒逼高風險企業筑牢安全防線。
浮動挂鉤“三核心”,獎優罰劣激活力
新辦法聚焦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情況、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三項核心指標,對參保單位實行差異化動態費率調整,建立“獎優罰劣、動態調整”機制。
具體而言,風險最低的一類行業(如金融、軟件、廣電影視),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等觸發條件,在基准費率基礎上可向上浮動120%或150%,但不實行費率下浮﹔風險等級為二類至八類的中高風險行業(涵蓋輕重體力勞動及高危作業),安全生產表現不佳者同樣向上浮動120%或150%,而安全管理規范、工傷發生率低的企業,則可向下浮動至基准費率的80%或50%。此外,職工因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和公共利益行為受傷,以及退役軍人舊傷復發等情形,相關費用和人次不計入浮動考核范圍。費率浮動周期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系統智能核算,企業全程“零跑腿”
為最大限度壓縮辦事成本,湖南開發了工傷保險費率浮動測算核定系統,可自動抓取社保業務系統內各參保單位的繳費、工傷認定、待遇支付等全量數據,智能計算浮動檔次,企業無需線下提交任何申報材料。
參保單位可登錄人社社保網辦大廳查詢核定明細,確認后直接通過稅務網辦大廳申報繳費,實現“不見面、零跑腿”全流程線上辦理。若對浮動結果有異議,單位可在10個工作日內(即7月14日前)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復核申請,重新核定后再行申報繳費。
超七成企業享紅利,全年減負約10億元
據全省參保企業大數據測算,本次統一實施浮動費率后,全省超過75%的用人單位將享受費率下浮,工傷保險整體繳費水平下降逾10%,全年可為用人單位減輕負擔近10億元。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費率浮動制度落地,既是湖南省落實國家減稅降費、助企紓困部署的具體行動,也是完善工傷保險省級統籌長效機制的關鍵一環。費率下浮釋放的大量資金,將引導企業投向安全防護設備更新、職工工傷培訓和職業病防護等領域,逐步形成“低事故—低費率—加大安全投入—更低事故”的良性循環﹔費率上浮則倒逼安全管理薄弱企業補齊短板。全省工傷保障正從“被動補償”加速邁向“主動預防”,為安全生產筑起更堅實的制度屏障。(羅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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