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审理一起“套路贷”涉黑案件 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

2020年01月07日09:42  来源:湖南日报
 

  1月6日上午,由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明等4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武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悉,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涉黑案件。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明等人在长期违法犯罪活动中,逐渐建立起一个以实施“套路贷”系列违法犯罪为主要活动内容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从2016年8月开始,利用开设的多家公司专门从事“套路贷”业务,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虚假流水、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实施诈骗犯罪。为攫取非法利益,该组织采用暴力、威胁或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共实施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一系列“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236起,涉及金额6000余万元,非法获利2800余万元,受害群众达200多人。

  由于该案涉案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预计整个庭审将持续一周左右。(通讯员 李思缘 记者 鲁融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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