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检察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一个不放过 一个不凑数

2020年03月07日09:32  来源:湖南日报
 
原标题:一个不放过 一个不凑数

  一边是抗“疫”脚步不停歇,一边是扫黑除恶不止步。2020年2月25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周敏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纵深攻坚阶段,湖南检察机关为民除害的“大扫除”不歇气、不间断、不止步,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践行“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庄严承诺,极大地增强了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把好案件质量关,真正做到不枉不纵

  据统计,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1888件4601人,起诉1030件5360人,批捕、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56人、75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成功办理了新晃“操场埋尸案”等一批大案要案。2019年,省检察院被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如何在保证办案效率的同时保证办案质量,真正做到不枉不纵?湖南检察机关将案件质量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必须坚守的底线。

  案件定性是否准确,有无“保护伞”线索,追捕追诉是否到位,立案、侦查活动及审判监督事项上有无需要纠正的内容?针对这些,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强调精准理解法律政策,精准认定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条文,坚决落实“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办案要求。

  在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特别注重“另案处理”“在逃”“情节显著轻微”“事实不清”等同案犯审查力度。在彭某保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衡阳县检察院仔细审查言词证据,加强对前科、家庭结构、个人简历等内容的审查,共追诉漏犯30余人。据统计,全省经审查起诉,改变定性548件,纠正漏捕398人,纠正遗漏同案犯399人。

  为了更好地从案件质量上把关,湖南率先制定下发省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意见,全面推行市级检察院对所有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

  2019年10月,廖某平等7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故意伤害罪一案起诉至资兴市检察院。被告人廖某平等黑车司机长期盘踞在资兴市东江街道罗围社区罗围十字路口路段,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并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本案到底是否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资兴市检察院对此把握不准,按照规定,逐级呈报给郴州市检察院、湖南省检察院。最终在省、市两级检察院的指导下,破解了案件中法律适用的疑难,于2020年2月28日提起公诉。

  “打伞破网”,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黑恶势力能够坐大成势,往往背后都有“保护伞”撑腰。有黑必有“伞”是一般规律,扫黑不打“伞”,则后患无穷。“打伞破网”,就是要深挖黑恶势力滋生的根源,从根本上破解“黑恶势力犯罪屡打不绝”这个历史性难题。

  过去一年,湖南检察机关全力推动“打伞破网”,对每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和“保护伞”问题,落实“一案三查”制度,对有涉嫌重大“保护伞”案件实行异地立案侦查,共移送涉嫌“保护伞”问题线索636条,依法批准逮捕56人,起诉75人,直接立案侦查涉“保护伞”司法工作人员26人。

  新晃侗族自治县“操场埋尸案”案发后,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组建专案组,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并深挖背后隐藏的“保护伞”和“关系网”,直接立案侦查5名司法工作人员,对10名公职人员提起公诉,判处刑罚。

  针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全省检察机关按照“存量清零”要求,逐案过筛,开展“回头看”,落实好签字背书制度。对没有打出“伞”或者打“伞”不彻底的,采用提级查办、领导包案等做法,推动应查尽查,确保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无一漏网。

  “深挖彻查还意味着‘打财断血’,深挖涉案违法经济源头和利益链条。”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印仕柏介绍,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严惩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与民事、公益诉讼等部门协调配合,做到应罚尽罚、应没尽没,共对涉案财产处置提出意见240余条,涉案金额达17亿余元,依法办理涉黑专案中的公益侵害案件10余件、虚假诉讼20余件,涉案金额3.7亿余元。

  将斗争向新兴领域和基层延伸,助力湖南之治

  今年1月13日,由株洲市石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冯某等1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开庭审理。此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株洲市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

  自2013年底起,该组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先后诱骗40多名被害人签订“空白欠条”和数倍于实际借款的虚高借条,通过“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被害人无力还款,就采取滋扰、恐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收。办案中,石峰检察机关充分履行监督职能,纠正漏诉5人,追诉遗漏罪名12项,立案监督3件3人,发出4份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

  随着打击力度加大,黑恶势力改头换面,向金融、物流、交通等新领域渗透,出现“交友恋爱”“维权索赔”“民间借贷”等新形态,对社会秩序构成严重挑战,而且手段隐蔽,查办难度大。对此,省检察院通过个案督办、类案指导、下发指导性案例等方式加强办案指导,应对日益新型化的犯罪。

  “扫黑除恶没有法外之地,从网下到网上、从传统领域到新兴领域,只要涉及黑恶犯罪的都应狠施重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印仕柏说。

  去年,“网络大V”陈杰人、“网络水军”林东亮等人以网敲诈、以网施“暴”、以网“黑”人,分别被郴州、长沙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以扫黑除恶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坚持把专项斗争与惩治基层腐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配合组织部门对乡镇、村社基层组织干部进行专项排查整顿,发出建制补漏检察建议521份。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检察机关2019年共协助审查人大代表、村干部任职资格8200余人次,共发现20余人有违法犯罪记录,均及时向组织部门进行了反馈。

  “接下来,湖南检察机关将围绕依法严惩、铲除土壤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各项检察职能与扫黑除恶工作高度融合,强化源头治理,为湖南之治贡献检察力量。”印仕柏说。(记者 苏莉 于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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