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出台指导意见 为“六稳”“六保”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2020年06月11日09:18  来源:湖南日报
 

  6月10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

  《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14项举措,要求全省法院坚持法治思维,聚焦服务和保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中的重点领域,结合湖南实际,完善审判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审判质效,提炼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切入点和契合面,确保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一系列指导性意见执行有效。要立足审判职能,为“六保”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热点,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助力市场主体纾难解困;妥善审理合同纠纷,稳定两链正常运转;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确保国家惠企惠民政策落地。要持续提升审判质效,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惩处涉疫、破坏交通秩序、哄抬物价、涉黑涉恶等刑事犯罪;加强复工复产过程中相关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夯实良好营商环境的制度基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优化司法服务机制,前移下沉司法服务关口,运用信息化方式为“六保”工作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司法引导;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以民法典颁布施行为契机,统筹审判执行、队伍管理等各项工作。

  《意见》强调,要妥善处理好由于疫情和疫情防控措施导致的餐饮业等服务行业的租赁、商品房买卖、防疫物资买卖、医疗保险等涉及企业复工复产和民生保障的各类合同纠纷案件。要妥善审理劳动就业纠纷,坚决依法纠正个别单位拒绝招录、无故辞退湖北籍劳动者等就业歧视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权利。要妥善审理农业生产纠纷案件和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坚守耕地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刘沁)

(责编:唐李晗、罗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