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将取消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等落户限制

2020年09月01日08:51  来源:华声在线
 

31日,记者从湖南省发改委获悉,《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于近日发布。《意见》指出,湖南将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的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超过300万大城市的落户条件。

2025年前,力争实现创业人员超过50万

《意见》从优化创业环境、培养创业人才、强化财税支持、创新金融服务等7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实施意见。

在强化创业支撑方面,《意见》指出,将在全省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返乡入乡创业产业园及示范区(县)、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就业平台。其中,19个返乡入乡创业试点县,将力争2025年前实现创业人员达到50万以上、带动就业人数200万左右。

同时,完善交通物流基础设施。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建设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商、快递服务体系。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2020年底前争取2个示范县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综合示范县覆盖面。

此外,放宽落户条件。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的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超过300万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在城镇落户创造条件。

拟在沪深上市的返乡入乡企业,将给予200万元补助

为扶持创业,《意见》明确,对创业失败的劳动者及其家庭、符合城乡低保或临时救助条件的,及时按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给予临时救助。

同时,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下调至15%,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至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企业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300万元。

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总额度不超过110万。

《意见》强调,将推动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上市。对拟在沪深上市并已完成上市辅导验收返乡入乡企业给予200万元补助资金,对在科创板首发上市企业再奖励100万元。对收购外省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控制权,并将注册地址迁至我省的企业,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

“《意见》针对返乡入乡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和焦点,提出系列应对举措。如,为解决实训基础设施薄弱问题,将倾斜支持建设一批地方产业特色型公共实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联合返乡入乡企业共同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湖南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卜岚 通讯员 谢文慧)

(责编:李淑静、罗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