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扬帆起航

2020年09月22日08:12  来源:湖南日报
 

  9月21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湖南、安徽3省市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湖南自贸试验区正式扬帆起航,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新地标”和“试验田”。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设立湖南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在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双胜利,加快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刻做出的重大决策。2013年,我国设立了首个自贸试验区——上海自贸试验区。此次湖南等自贸试验区的获批,是国家第六批批准设立的自贸试验区。目前,我国共有自贸试验区21个,彰显了中国政府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坚定决心。

  根据《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湖南自贸试验区总面积119.76平方公里,确定了长沙片区(79.98平方公里)、岳阳片区(19.94平方公里)、郴州片区(19.84平方公里)三个特色亮点片区,明确了“一产业、一园区、一走廊”三大战略定位。“一产业”即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一园区”即打造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一走廊”即打造联通长江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投资贸易走廊。

  湖南自贸试验区获批,是湖南近年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一个标志性成果。截至2019年,国家已确定的153项自贸试验区经验中,湖南已复制推广完成109项,正加快复制推广33项,岳阳城陵矶港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中国(长沙)跨境电商综试区、高桥大市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郴州综保区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等先行先试工作相继获批并取得初步成效。

  4年申报,一朝梦圆。省政府先后2次报请国务院设立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去年12月以来,省委、省政府快速建立申报工作推进机制,就申报方案先后举办了多次论证会,进行17轮较大的修改和完善。建设湖南自贸试验区,有利于形成中部地区协同发展新格局,有利于培育中部地区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新优势,有利于完善与中部地区特点相适应的开放新体制,有利于形成地方对非经贸合作新模式,有利于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的新高地。(记者 周月桂 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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