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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湖南建设有了“时间表”“路线图”

2021年08月04日09:08 |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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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湖南建设有了“时间表”“路线图”

——解读《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

8月3日,《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发布,这是省委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清廉湖南如何建设?明确了哪些“任务书”?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专访了文件起草组有关负责人,围绕《意见》的起草背景、重大意义和内容亮点等作权威解读。

着眼全省大局,聚焦重点、难点任务

建设清廉湖南,有方向,有目标,不是模糊的概念、空洞的口号。

《意见》明确,清廉湖南建设的总体目标是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分5年和15年“两步走”战略,其中蕴含了“七个明显”“五个更加”的具体目标,实打实、硬碰硬。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是《意见》起草的根本遵循。”该负责人表示,建设清廉湖南,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实际行动,有助于为湖南在中部地区崛起中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和良好环境。可以说,建设清廉湖南正当其时、势在必行。

《意见》结合湖南实际,着眼于全省大局作出了系统部署安排。该负责人介绍,清廉湖南建设是一项面广线长的系统性工程,在起草时聚焦重点、难点任务,尽量避免大而化之、面面俱到。坚持当下和长远结合,既注重解决目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清廉感知度较强的行业、领域入手,在“治标”上立竿见影;又注重提出一些诸如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等深层次、根本性问题,在推进清廉湖南建设中循序渐进解决,在“治本”上下功夫。

《意见》还体现湖南特色。比如,充分发掘利用湖南红色文化教育资源,在传承红色基因中涵养清风正气。

“四清”目标构成建设清廉湖南的“四梁八柱”

《意见》明确了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具体任务,主要围绕“四清”目标提出要求。

“政治清明,主要是发挥政治建设统领作用,围绕强化理论武装、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基层党建等3个方面展开。”该负责人介绍,政府清廉,主要考虑通过深化改革,打破部门固有利益藩篱,进一步规范党政权力,促进权力运行规范公开高效;干部清正,注重从约束、预防和惩治等正反两方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明确严把选人用人关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真正做到“干净用人、用干净人”。同时,严格干部教育管理,强化各级党组织管理责任和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特别是在社会清朗方面,《意见》提出以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乡村五个单元为重点,以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清廉湖南建设。

比如,各类权力设租、寻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庸懒散”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病”;贱卖国资、靠企吃企、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企业顽疾;乱收费、违规招生、违规补课等教育乱象;收受回扣、虚假宣传、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和欺诈骗保等医疗病灶,等等。

“这些都是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回应了社会和群众关切。特别是要重点抓好清廉机关建设,推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管好手中权力,一级抓一级,进而带动企业、学校、医院、乡村全面推进清廉建设。”该负责人说。

全省联动,汇聚各方智慧和力量

建设清廉湖南是涉及全省上下、联动各行各业的系统工程,单打独斗是行不通的,需要汇聚全省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

《意见》明确了清廉湖南建设的保障措施。监督保障方面,提出从提高党内监督效能、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等内外两个方面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优势互补、同向发力;强调紧盯各级“一把手”以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监督。

组织领导保障方面,提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清廉湖南建设的政治责任,抓好推进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协助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压紧压实各条块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管理、属地管理,充分激发主观能动性。把推进清廉建设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做好理论创新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文化引领、化风成俗作用,让以清为美、以廉为荣在三湘大地蔚然成风。(记者 刘燕娟)

(责编:罗帅、彭应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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