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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工集团:抓住重点环节推进“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治理

2021年09月13日11:04 | 来源:人民网-湖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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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长沙9月13日电 近年来,湖南建工集团党委充分结合企业实际,精心组织推进“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有效提升了企业治理工作效能。

完成管业分离改革,优化总部机构设置

聚焦总部功能定位,完成总部管业分离工作。集团严格按照“总部本级重在资产管理、二级公司重在市场经营、三级公司重在生产组织”的层级管理定位原则,将集团总部管控职能上收至湖南建工控股集团,业务职能进行下沉,下设模拟法人总承包公司,承继生产经营业务,实现了总部管理职能与业务职能的分离。根据集团总部战略管控、财务管控为主、运营管控为辅的职能定位,优化组织结构,精减人员配置。总部管理部室由16个精简为10个,实行“大部门制”和扁平化组织结构;管理人员由230人精简至99人,副部长及以下人员实行全员竞聘上岗。调整总部管理带有行政色彩的职务、职级名称,取消“部长”“副部长”等行政化称谓,使用“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名称,建立“高级业务主管、业务主管、高级业务专员、业务专员”等市场化职级体系。

推进分类授权放权,调整理顺管理关系

完成集团总部与总承包公司的管理授权放权。总承包公司作为新设的模拟法人公司,集团坚持“参照子公司管理,能授则授、应授尽授和持续改善”的原则,印发《集团总部管理部室与总承包公司职责授权分解表(试行)》《集团与总承包公司法律合规职责权限划分专题协调会议纪要》,将具体生产经营、法律合规事项进行全面剥离,明确集团授权总承包公司45项职责职能,巩固管业分离改革成效。完成集团与城乡环境、基础投两个专业投资平台公司的授权工作,印发《关于明确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公司职责权限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厘清新设平台公司的管理边界划分,形成授权清单,进一步做实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城乡环境治理三大投资平台。全面落实7家重要子公司董事会职权。印发《关于印发集团重要子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授权事项清单的通知》,对二、三、四、五、六、安装公司及建工地产公司7家重要子企业下发落实董事会职权授权事项清单。印发《关于明确集团存量投资项目管理划分的通知》,理顺集团投资存量项目管理关系,明确责任主体,厘清权责界限。

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审批备案事项

建立审批事项流程清单。集团总部各部门按照职能范围,全面梳理职能范围内的审批备案事项流程。经过3次修订完善,初步建立《湖南建工集团审批备案事项流程、时限优化清单》,整合相同或相近审批、报备事项,科学有效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备案事项,审批备案事项从106项减少至75项,减少近30%;对各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明确了办结时限,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推行决策事项清单化。修订完善《湖南建工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湖南建工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湖南建工集团经理层办公会议事规则》,建立党委会决策事项清单44项、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48项,合理确定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范围。5月份,集团对党委会、董事会相关工作进行优化,清晰界定党委会、董事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切实做到集团重大事项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依法决策。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优化升级协同办公系统,全面推进线上审批,建立并联审批工作机制,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有效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做到信息共享、管理优化、协同高效。

强化风险防控,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不断建立健全内控工作体系,出台《关于加强集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属监管企业风险分类监测指标体系》风险评估工作,出台《项目合同管理办法》《关于防范施工项目投资合作人表见代理法律风险操作指引》《国有企业代持民营企业股权法律风险识别及防范指引》《内部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试行)》《境外机构(项目)审计管理规定》等制度文件,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切实防范各类风险。聚焦自主经营与目标管理,出台自主经营、区域管理、大客户管理、业务协调等制度,不断健全目标管理体系。强化合作伙伴的合规性尽职调查和限制合作管理,出台《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

加强队伍建设,注重基层服务评价

出台《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分类建立人才库的实施办法》《“英培计划”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国际化人才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大人员交流力度,按照配置型、培养型加大集团总部与基层干部的交流,1-8月份总部下基层单位人数达97人,从基层提拔到总部人数3人,通过多岗位历练,促进员工成长、成才。出台《集团总部员工管理办法》,将“为基层单位服务满意度”作为对总部管理部室的考核的指标之一,占比20%,形成对总部管理部室有效的监督约束。

改进文风会风,转变总部工作作风

大力压缩发文数量,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上半年,集团发文数量566份,比上年同期的640份减少11.56%。减少会议活动数量,大力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能通过电话、网络解决的问题,不召集会议研处,可以合并的会议提倡开套会。集团采取召开视频会议,不要求下属单位赶赴主会场参会。集团各条线的工作例会,原则上频率不高于每季度一次。总部各管理部室、各单位召开的内部工作例会,原则上一年不超过6次。采取“四不两直”等有效方法进行检查调研,防止为完成任务搞调研、为了调研而调研、脱离工作实际搞调研、抓无关紧要的调研。总部各部门开展检查调研活动必经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有效减少各类调研。(贺云勇)

(责编:唐李晗、彭应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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