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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碧灵:从中华秋沙鸭我们感受到什么?

2022年03月04日14:29 | 来源:新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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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秋沙鸭被称为“鸟中大熊猫”,全球仅存不到1000只,对生活栖息环境要求极为苛刻,既要有优质的水环境,也要有丰富的食物来源,是生态环境的重要指示物种。洞庭湖是中华秋沙鸭的重要越冬地,近年来,随着人类活动干扰的减少和洞庭湖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为包括中华秋沙鸭在内的各种鸟类种群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2022年2月2日,14只中华秋沙鸭在南洞庭湿地悠闲觅食,是近几年最多的一次。中华秋沙鸭的频繁现身,是对近年来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成效的最好印证。

其实中华秋沙鸭只是一个缩影,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整个洞庭湖湿地正在逐步重现一千多年前的繁盛景致。2022年1月,仅在南洞庭湖就记录到15000多只各种鸟类,比上年同期增长超过60%。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说明当人类友好保护和善待自然时,自然的回报是无比慷慨的,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是我们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必由之路。为了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青的美好家园,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地球家园。

为保护洞庭湖,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湖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并持续强化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决心更强、力度更大、措施更硬,有力有序有效纵深推进了各项重点工作,持续改善了洞庭湖生态环境质量。根据监测,“十三五”期间,洞庭湖总磷浓度下降了43.8%,2021年,洞庭湖水质总体由2015年的Ⅴ类好转为Ⅳ类,除总磷外,其他考评指标均达到或优于Ⅲ类,其中,西洞庭湖(常德片区)水质突破性达到Ⅲ类,南洞庭湖(益阳片区)水质接近Ⅲ类。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高位推进保护治理。湖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政治担当。成立高规格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组织领导机构,先后召开多次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等研究部署洞庭湖保护和治理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抓亲管,多次现场督促检查指导。出台《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等政策法规文件,将洞庭湖保护和治理相关工作纳入省直相关部门、市州政府绩效考核中和真抓实干激励措施范畴,压紧压实各级各方面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二是坚持铁腕治污,深化重点领域整治。2015年开始,先后推进洞庭湖水环境整治五大专项行动、生态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4+1”工程等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整治,尤其是2017年起,连续4年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集中时间与资源攻坚克难,积极补齐了重点领域整治短板、弱项。截至2021年底,湖区3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提标改造,307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28个县(市、区)全部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并完成验收。关停退出或易地搬迁规模养殖场8827家,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升级改造精养渔池74万亩。全面落实重点行业排污许可制度,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查的43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同时,按照“一河(湖)一策”的要求,全面加强华容河、沅江七湖、大通湖、桃花江流域等重点流域的系统综合治理,持续改善了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三是注重统筹兼顾,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科学划定生态红线,将东洞庭湖、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南洞庭湖、横岭湖、华容集成麋鹿、华容集成长江故道江豚等省级自然保护区及其他各类保护地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洞庭湖区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达3793.93平方公里,占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8.85%。同时,进一步加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力度,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坚决整改有关问题。以“清杨”为突破点开展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共清理杨树2.58万公顷,拆除矮围面积8.3万公顷,整治拆除网围375.94千米,修复杨树清理迹地及洲滩2.96万公顷,洞庭湖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同时,高标准实施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完成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四大类工程20个子项目。2020年起,还在洞庭湖实现常年禁捕。

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对“十四五”时期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全面部署。下一步,湖南省生态环境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科学和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建设全域美丽大花园。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重要学习教育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下功夫,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勇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不懈奋斗者,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推动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制度,严控“两高”项目,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制定落实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深入推进“碳达峰十大行动”。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问题为导向,统筹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长江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等工作,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洞庭湖总磷污染治理、城镇黑臭水体整治、重金属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加强督察督办,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交办问题整改。

(四)统筹抓好生态保护修复。加强“一江一湖三山四水”重要生态功能区域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按照“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加快推进实施一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不断提升环境自净能力。

(五)严格防范化解环境风险。推进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三年行动计划,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利剑专项行动,严格“双随机、一公开”,强化部门联动和两法衔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六)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落实生态环境补偿、损害补偿等制度,完善法规标准,健全市场机制。集中优势科研力量加强重点领域专题研究,强化科技支撑,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水平。扶持壮大环保产业,加快推行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园区环境环保信用评价。创新环保资金投入机制,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引导全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潘碧灵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责编:唐李晗、罗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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