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韶山市:“河长制”推动“河长治” 筑牢水生态屏障

近年来,湖南韶山市自觉担负起治水兴水的政治责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调结构、治污染、美生态,全面加强韶河治理保护,全市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不断增进。
推进水环境治理
全市上下齐抓共管,聚焦源头治理、做好日常管护,强化协调联动,常态化开展韶河“清河净滩”“清四乱”行动,严厉打击电鱼、炸鱼、毒鱼等行为。着力加强重要水源地整治工作,实施农业种养殖面源污染治理,加大韶河国省考核断面河道沿线排污口管控力度,完善闸控设施及封堵措施,落实沟渠水体溯源整治,完成青年水库清淤工程,库区环境保洁700余亩,生态补水100万方,水质检测结果达到综合Ⅱ类标准。
不断优化水资源
落实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精准调度,严控用水总量,不断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实施城乡统筹供水项目,日供水能力由2万吨提升到6万吨,保障了1.7万亩农田灌溉,缓解了缺水问题。成功通过全国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验收,入选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
持续修复水生态
坚持“生态引领、绿色发展”理念,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推进”一乡一亮点"样板河湖建设,治理河道10km。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产业发展,实施韶山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完成韶河河道生态化改造2.8km,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4km2,获评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市)。强化水库及沟塘系统性生态修复,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增加游步道和亲水平台,银田村创成湖南省“水美湘村”示范村。
严格污染源执法监管
多部门联合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从严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完善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严惩环境污染犯罪行为。2023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企业100余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件,处罚金额11.45万元。
来源:韶山市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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