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持续发力推动编外人员规范管理取得实效

近年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有关要求,湖南浏阳市委编办通过“一个办法、两项举措、三项机制”,持续发力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实现编外人员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一个办法”规范管理
近年来,浏阳市着力健全制度机制,两次修订《浏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从适用情形、员额计划、审批方式、招聘程序、薪酬制度、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从制度上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从严规范适用岗位、职责权限和管理制度,努力实现编外聘用人员全过程管理。同时,明确编外人员管理由编办、财政、人社、用人单位各司其职、协同管理,形成了“头有人牵、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的良好工作格局。
“两项举措”严控总量
从严从紧把控员额。按照“严控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实行编外人员员额年度审批制度,由编委会于每年9月集中审批下一年度员额计划,非特殊情况中途不审议员额新增事项。统筹编内编外人员管理,根据部门单位工作岗位需求、现有编制数、编外人员现聘数,按照党群机关、医院、学校、镇街、园区管理机构、其他市直部门单位等分类核定编外人员员额上限,并要求在五年内按比例逐步减少编外用人数量,确保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同时实现只减不增的目标,近两年共精减员额874名,减少财政支出4000余万元。
实行实名备案管理。依托湖南省实名制管理平台,建立编外人员信息台账,实现用工单位、用工数量、聘用岗位、薪酬待遇、人员信息清晰准确,人员信息发生异动时,需在15个工作日内向编办申报更新,同时报财政、人社备案,实时动态掌控编外聘用人员进出情况、杜绝超员额用人。
“三项机制”强化监管
建立共同协商机制。凡涉及编外人员管理规定修订完善、聘用员额审批、薪酬标准调整、计划单列审核等重大事项,均统一由编办牵头召集财政、人社共同协商,形成初审意见后提请编委会议集体议决。
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编外人员员额、岗位类别、工资标准等信息由编办、财政、人社三家实时共享、共同维护、联动更新,人社依据编外人员员额计划确定工作岗位,明确雇员类别、薪酬待遇标准;财政依据实名制备案人员信息审核工资发放渠道,并列入专项经费管理,没有备案的人员,单位不能发放任何待遇,形成闭环管理。
健全联合监督机制。推动有效发挥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纳入本级巡察、审计监督、绩效考核的常态机制作用,推动巡察、机构编制、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监管体系。今年,市审计部门就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和国有企业用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形成了从严管理的鲜明导向。(李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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