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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资阳:一单位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被立案处罚

2024年03月12日1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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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湖南益阳资阳区新亦间美宿酒店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消防安全隐患逾期未改,被资阳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立案处罚。

此前,资阳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位于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马良北路 83 号的益阳资阳区新亦间美宿酒店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隐患逾期未改,存在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资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经过调查取证、处罚告知等一系列程序后,依法给予益阳资阳区新亦间美宿酒店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该单位负责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后,表 示将认真吸取教训,立即整改存在的隐患,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

来源: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责编:唐李晗、罗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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