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宁远:“警示+监督”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顽疾
近年来,湖南宁远县纪委监委强化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的教育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从以往统计查处信息时发现,酒驾入刑并没有完全消除一些人的侥幸心理,部分县直单位、镇村两级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酒驾醉驾易发多发等问题较为突出。
强化专题警示教育,念好酒驾醉驾“紧箍咒”。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从2024年4月开始,宁远县纪委监委会同公安、交管大队、融媒体中心等单位,选取本地查处的6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精心制作《拒酒千里外 平安万里行——宁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酒醉驾”警示教育片》《酒殇2024——宁远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警示录》两个专题片。专题片从“特权”思想作祟、侥幸心理驱使、放纵心理使然等三个方面,采取“案例剖析+当事人现身说法+审查调查人员点评+警示教育”的方式释纪释法。从7月份开始,在全县各单位、422个村(社区)巡回展播。警示教育活动对象涵盖该县各级各部门,重点督导近三年来酒驾、醉驾案发人数多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活动时间持续两个月。截至目前,已播放700余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4万余人。
同时,宁远县在各级各部门广泛组织开展“零酒驾”安全倡议活动,将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纳入“清廉单元”“平安宁远”建设重要内容,镇村两级党员、干部全覆盖签订《拒绝违规饮酒、酒驾醉驾承诺书》,牢固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理念。
坚持深挖细查严处,实行“四查清”“两监督”。宁远县纪委监委探索开展“室组地”三级联动协同机制,加大酒驾醉驾问题线索的挖掘力度。加强与公安、交管、组织等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信息互通、大数据比对、线索互移,防止出现“漏网之鱼”,堵住酒驾醉驾问题监督“缺口”。对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一律倒查回溯、跟进监督,做到案件“四查清”“两监督”,即查清饮酒原因、查清参与人员、查清饮酒场所、查清费用来源,监督是否存在执纪、执法、司法人员包庇袒护的情况,监督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说情抹案的情况。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38件,同比下降37.7%,其中农村普通党员酒驾醉驾案件同比下降45.8%,镇村一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拒绝酒驾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下一步,宁远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巩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治理成效,继续打好查处涉酒驾醉驾问题“组合拳”,坚决纠治隐形变异、风腐交织问题,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邹方明 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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