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上线!车位“电子身份证”来了
——长沙市麓山公证处推出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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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备案证明。单位供图 |
很多居住小区因种种原因,车位不符合发证条件,无法发放不动产权证。长期以来,车位购买多是以开发商和业主的转让合同作为凭证。一旦业主不慎遗失初始转让合同,且此时楼盘项目公司已注销,或物业公司更替中未能妥善存档,车位使用权人就难以证明车位权属。不仅易引发车位权属纠纷,业主在转让车位时也难以卖出好价格,还可能比有合同的车位收取更高的管理费。
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公证处上线了“长沙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微信小程序平台。依托公证登记职能,采用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区块链存证等科技手段,对车位使用权信息统一记录备案。既具有公示效力,又具有流转、溯源属性,促进车位使用权规范管理,避免或减少车位使用权纠纷的发生,促进车位资产保值。车位业主办理后将由长沙市麓山公证处出具电子和纸质版的《车位备案证明》,《车位备案公示牌》(可悬挂在车位上方)。
●业主通过小程序5分钟即可提交申办资料。
●前1000名业主现在办理还可以免费领取一年法律咨询服务。
●3-5天快速出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公示牌免费送到您的小区。
哪些主体可以申请办理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
依法具有车位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车位使用权,包括依法购买所得和其他依法取得车位使用权的情形。
下列车位暂时不能办理:
①地面车位
②已经领取《不动产权证》的车位
③无原始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即一手车位的原始合同)
④公证处无法核实使用权权属的
Ps:备案的有效期,自车位后续领取《不动产权证》或原始合同约定的车位使用期限到期止失效。
申请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应当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明;
②证明具有车位使用权的协议,如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或者购买协议等;
③付款凭证或收据等;
④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⑤申请人申请的是非从房地产开发公司购得的车位的,应提供历任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发票、收据、税费缴纳证明或其他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相关辅助证明材料。(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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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小程序。单位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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