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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湖南旅游發展大會主題口號、旅游形象標識(LOGO)、大會吉祥物和主題歌曲征集公告

2025年01月02日11:20 | 來源:新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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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好第五屆湖南旅游發展大會,全力打造世界旅游目的地,擦亮“福地懷化”旅游品牌,現公開征集懷化市承辦第五屆湖南旅游發展大會主題口號、旅游形象標識(LOGO)、大會吉祥物和主題歌曲。

一、征集單位

第五屆湖南旅游發展大會懷化市執行委員會

二、征集范圍

本次活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社會各界人士、企事業單位和相關社會團體均可參與。

三、征集內容

(一)懷化市承辦第五屆湖南旅游發展大會主題口號

(二)懷化市承辦第五屆湖南旅游發展大會旅游形象標識(LOGO)

(三)懷化市承辦第五屆湖南旅游發展大會吉祥物

(四)懷化市承辦第五屆湖南旅游發展大會主題歌曲

四、征集時間

投稿自征集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截止,以收到電子郵件時間為准。

五、征集要求

(一)懷化市承辦第五屆湖南旅游發展大會主題口號

要求:圍繞“三湘四水 相約湖南”主題,結合懷化文旅特色和地域特色,提煉一句簡潔明了的口號來准確定位懷化文旅的形象和內涵,主題鮮明、朗朗上口、利於傳播,字數限於12字以內,擬定的宣傳口號需附500字以內的創意說明。

(二)懷化市承辦第五屆湖南旅游發展大會形象標識(LOGO)

要求:深入挖掘“福地懷化”形象符號,設計一個主題突出、寓意深刻、創意新穎、富有視覺感染力和沖擊力的形象標識,作品集標志性、藝術性、實用性為一體,適合在各類媒介、載體及文創產品上應用。

(三)懷化市承辦第五屆湖南旅游發展大會吉祥物

要求:設計一個/一組(兩個或兩個以上)極具親和力、吸引力並能體現懷化地域特色的旅游發展大會吉祥物。設計作品需具備原創性、辨識性、潮流性、擬人化等特征,並具有靈活性和附屬開發空間能力。

(四)懷化市承辦第五屆湖南旅游發展大會主題歌曲

要求:圍繞懷化的歷史文化、自然風光、美食特色、民情風俗及發展活力等特質,創作一首旋律優美、易於傳唱的主題歌曲。歌曲應傳遞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展示懷化在新時代的嶄新面貌、人民幸福生活和文旅融合的創新成果。

六、征集評審

(一)主辦方將聘請專家成立評審組進行評選,最終評出相應的獎項。

(二)評選結果將在中央、省、市媒體平台公布。

七、獎項設置及獎金

1.主題口號。最佳作品獎1名,獎金10萬元﹔入圍獎3名,每名獎金1萬元。

2.形象標識(LOGO)。最佳作品獎1名,獎金10萬元﹔入圍獎3名,每名獎金1萬元。

3.吉祥物。最佳作品獎1名,獎金10萬元﹔入圍獎3名,每名獎金1萬元。

4.主題歌曲。最佳作品獎1名,獎金15萬元﹔入圍獎3名,每名獎金5萬元。

注:征集活動將採取公開報名的方式進行。綜合應征作品的數量和質量情況,經評審組全體評定通過,若未達到獲獎標准,各獎勵等級的獲獎作品數可能空缺。同時獲得最佳作品獎和入圍作品獎的,隻發放最佳作品獎。

八、投稿要求

1.投稿人須提供真實姓名(單位、團體名稱)、身份証明、詳細地址和准確聯系方式。

2.投稿人須按要求填寫《第五屆湖南旅游發展大會征集活動報名表》和《第五屆湖南旅游發展大會征集活動投稿承諾書》(簽名部分需手寫),報名表和承諾書掃描件連同投稿作品打包放入一個文件夾后壓縮上傳。文件夾命名注明:“第五屆湖南旅游發展大會主題口號/形象標識(LOGO)/吉祥物/主題歌曲 +姓名/單位名稱+聯系方式”。投稿郵箱:d5jhnlf@163.com,聯系人:尹心怡,聯系電話:0745-2714092。

3.形象標識(LOGO)設計稿件應附作品名稱和500字以內的創意策劃說明,包括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和設計理念說明(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圖形標識、字體設計稿應附立體、彩色等效果圖,格式為JPG或TIF,並提交標准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作品電子稿分辨率不低於300dpi(像素/英寸),大小不低於3M(兆)。除設計圖外,每件作品提交一張縮略圖(200*200像素,不超過2M)用於網站展示。

4.吉祥物作品名稱標注於設計稿的適當位置,並附500字以內的創意說明。提供尺幅為A4標准大小的設計圖稿、三視圖(含正面、側面、背面)和三維效果圖,提交分辨率不低於300dpi的JPG電子格式圖片,並在電子文檔中注明各部分的標准顏色。除設計圖外,每件作品提交一張縮略圖(200*200像素,不超過2M)用於網站展示。

5.主題歌曲作品需是以歌詞、曲譜、錄音(mp3格式)三部分為一體的完整作品,且未作為節慶、活動、城市等主題歌曲公開發表,擁有合法著作權。運用AI技術參與創作的歌曲須備注說明。作品形式不限,時長3至5分鐘,需提交名稱和500字以內的創意說明。

6.任何與創作者有關的信息不得在設計稿件中出現,否則將被視為無效作品。

九、活動聲明

1.獎項設置中所有獎金均為稅前金額,以人民幣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獲獎者自行繳納﹔參賽團隊所獲獎金歸團隊成員共有的,團隊自行協商分配,主辦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2.投稿作品應內容健康、積極向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含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和公序良俗的內容。

3.應征投稿者應保証作品必須是原創,對其投稿作品擁有完全充分的知識產權,保証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且未在報刊、雜志、網站及其他媒體公開發表,未參加過其它比賽,未上市銷售,未生產用於盈利目的。一經發現,取消評獎、獲獎資格。如涉及法律糾紛問題,由應征投稿者自負責任。如已發放獎金將原額追回,由此引發的糾紛,其法律和經濟責任均由應征投稿者自行承擔。如導致主辦方遭受任何名譽或經濟上的損失,應征投稿者應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或減少上述損失,消除影響,並賠償主辦方所受損失。

4.本次活動評選出的主題口號、形象標識(LOGO)、吉祥物、主題歌曲獲獎作品將被視為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無償轉讓給主辦方,該作品知識產權歸主辦方所有。應征者一經報名,即視為認同該知識產權無償轉讓條款。吉祥物、LOGO獲獎作品需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主辦方獨家擁有包含但不限於使用權、發表權、改編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權力,有權將其用於相關宣傳、畫冊、展覽及宣傳推廣活動等。獲獎者不得擅自發布、改編、使用獲獎作品或將該作品及其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同時,主辦方除向獲獎者支付獎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報酬和稅費。所有投稿作品資料均不退還,請應征者自留原件。

5.如主辦方要求獲獎者對被評選出的最佳作品予以修改完善的,獲獎者應配合主辦方對該作品予以修改完善。獲獎者按主辦方要求修改完善后的所有作品(含最終版本的作品),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完全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報酬和稅費。應征投稿者一經報名,即視為認可和同意以上條款。

6.若出現相同投稿作品出自不同作者的情形,主辦方將以收到時間為依據,投稿時間排序在先的,為有效應征作品。同一應征者提交作品條數不超過10條(含10條)。

7.凡向本活動主辦方投稿者均被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征集活動各項規則。

8.本活動解釋權歸第五屆湖南旅游發展大會懷化市執行委員會所有。

第五屆湖南旅游發展大會懷化市執行委員會

2025年1月1日

(責編:唐李晗、羅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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