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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攸县:多措并举治理采砂顽疾 重建河道恢复绿色生态

2021年12月10日20:24 | 来源:人民网-湖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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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酒埠江镇《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宣传到户到人。单位供图
攸县酒埠江镇《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宣传到户到人。单位供图

人民网长沙12月10日电 由于砂石市场价格猛涨且采挖成本低,近年来,河道里的砂石成了名副其实的“水中黄金”。在高额利润驱动下,非法采砂成为了河湖生态保护中的一道顽疾。位于湖南东南部的攸县,境内河流102条,河道总长1464公里,砂石资源丰富。近两年,攸县坚守河道整治、清淤疏浚、生态建设与砂石资源合理利用相结合的原则,以休养生息、生态安全为优先目标,重建河道治理新生态。

疏堵结合,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周攀峰是攸县水政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在他的办公桌上摆放一摞投诉的登记资料,2019年的登记资料厚厚的一本,上面记载了全年119起群众通过县长热线、信访等渠道投诉非法采砂的问题线索。到了2020年,登记资料变薄了很多,只有32起。而2021年,这个登记资料变成了几张纸,加上口头反映情况的仅有12起。

2018年,攸县对港口及船舶进行了全面清查,拆除了50多家采砂场、洗砂场。但随着砂石价格持续高涨,游击性非法采砂仍屡禁不止。攸县水政监察大队只有5名工作人员,要对全县一千多公里长河道进行监管和打击非法采砂,无疑是杯水车薪。

“以前接到群众的举报,我们开车赶到那里,人早走了,不要说打击,就是日常监管都很难。”谈及以前的工作状态,周攀峰深感无奈。

非法采砂不仅破坏了河湖中的水质,还严重毁坏河床、河岸及堤防,对河道行洪安全带来重大隐患,群众对此也深恶痛绝。2019年,攸县借力河长制,出台分级负责、部门联动,集中整治、联合监管、共同执法等疏堵相结合的办法,全力整治河道非法采砂。

今年开始,攸县公安局酒埠江派出所民警张东开再也不需要晚上去河边蹲守了。按照湖南省建立的“河长+警长”机制,他负责的河流是攸河酒埠江段,这一段河流由于河床平缓,砂石淤积较多,因此盗采滥挖等非法行为非常猖獗。

“非法采砂,他们一般都会选择在晚上。酒埠江镇政府就组织了一支晚上巡逻队,发现非法采砂就立即现场执法。”张东开说。

夜间巡逻队由镇里的河长挂帅,村里的河长、政府各站办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全面参与。巡逻队不仅承担白天监管、夜间巡逻的职责,还要对辖区内的群众进行宣传教育。

为了与镇村形成严密的巡查网络,攸县水利局还专门配备了执法车辆,全年巡查180余次,并与拆违控违大队联合执法,充实执法人员力量。

一面雷霆出击,一面加强教化,不到半年时间,攸河酒埠江段的非法采砂现象完全消失。

“下面的河长和警长管起来了,我们的打击工作就十分精准。打击到位了,老百姓的投诉就少了。”周攀峰的办公桌上除了投诉的登记资料,还有一摞攸县水利局下达的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相关信息的资料。2019年下达的通知书只有18件,2020年达到了102件,2021年仅为14件,基本上做到了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协同作战,“河长+检察长”双管齐下

2020年12月11日,攸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官,在攸县联星街道田富村珠丽江河岸发现一起河道采砂活动,经过核查发现采砂人未取得行政许可,系非法采砂。检察官当即对攸县水利局下达了检察建议书,提出依法处罚、责令违法人清理尾堆、恢复原状等检察建议。

接到检察建议书之后,攸县水利局立即对违法人进行立案调查,最后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非法所得、罚款一万元、恢复河道原状的行政处罚。

“河长+检察长,不仅对行政执法进行了监督,还和行政执法形成了合力。我们积极发挥检察专业优势,在法律咨询、证据收集等方面提供司法支持,让以前的单兵种作战转变成了集团军协同作战。”攸县人民检察第五检察部主任肖承伟深有体会的说道。

2021年1月5日群众举报,攸县新市镇丁家垅村攸河段有人非法采砂,且违法人将非法采到的大量砂石堆积在村里的一处荒地上。接到举报后,攸县水政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会同公安、国土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调查。为了准确把握案件性质,攸县人民检察院也提前介入。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2016年第25号司法解释规定,未获许可的非法采砂者开采价值超过10万元,或在禁采区/期内采砂超5万元的;两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或造成特别严重生态破坏的应当按照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在攸县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攸县水利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非法所采的砂石价值进行鉴定,又提请湖南省水利厅对违法人非法采砂危害防洪安全进行专业评估并对破坏区域编制生态修复方案。据悉,这也是湖南省《河道非法采砂砂石价值认定和危害防洪安全评估认定办法》修订以来首例办理非法采砂危害防洪安全评估认定的案件。

根据省水利厅出具的正式评估认定意见,此次非法采砂行为未对防洪安全造成重大影响,且违法人是初犯非法采砂量价值未达到10万元,不够入刑标准,则由攸县水利局对违法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而在此次联合办案中,河道非法采砂砂产品价值认定和危害防洪安全鉴定工作,既是对《河道非法采砂砂石价值认定和危害防洪安全评估认定办法》的检验和印证,也是为河道采砂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以砂养河,河流面貌焕然一新

“我嫁到这里三十年了,这样的变化从来没有,原来河都不像河。”每次和别人谈起家门口攸河的变化,攸县新市镇大桥头村村民何新艳都会夸赞一番。

攸河在新市镇拐了一个大弯,由于长期未能疏浚,河中淤泥堆积形成一个个小岛,河道两旁杂木丛生,有的地方河道仅剩三分之一。每年汛期,河道的阻塞导致行洪不畅特别容易引发洪涝。可是由于地方财政财力有限,河流一直得不到有效疏浚。

2021年,攸县开始探索河道砂石采挖与河湖生态保护之间的新途径,提出了“以砂养河”的构想。河流流经的乡镇可以向攸县水利局提出河道疏浚的申请,在水利部门的监管下按要求按标准进行疏浚,疏浚时产生的河砂用来支付疏浚费用,如果有剩余可以用于公益事业建设,既确保了堤固河畅,更确保河砂国有资源不流失。

新市镇的新市村、大桥头村率先采取这种模式,对流经村里的攸河进行了疏浚。如今这段攸河,河宽岸绿、水畅景美。

“疏浚清淤都在水利局的监管下,河中砂石收入也公开透明,这样既养护了河道,也杜绝了非法采砂,我们都支持。”新市村70多岁村民刘林生自从河道疏浚了之后,每隔一两个月就会自发的和村里其他村民一起义务养护河堤。他们还有一个梦想,希望有一天这里变得更美,可以吸引城里的人来观光休闲。

蓝天白云下,白鹭蹁跹,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他们的梦想真的可以实现。(刘艳春)

(责编:李淑静、罗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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