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按照“六步法”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房屋安全,不容忽视。昨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开展好房屋安全检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了相关提醒,明确将重点排查房屋安全“四性”, 即: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 计、施工、使用等),消防安全性(建筑材料、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同时,整治工作将按照“六步法”来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第一步:在自查中,产权人(使用人)应主动提供房屋使用、租赁经营及安全状况的真实信息,并配合填报人员及时准确填报信息。
第二步:在普查中,要做到产权人(使用人)、村(社区)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三到位”,真实填报信息、核实信息、拍照并上报。
第三步:在排查中,乡镇(街道)应组织人员逐户排查,对重点地区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一栋。
第四步:在县级复查中,经营性居民自建房资料复查率应达到100%,现场入户抽查比例不低于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总户数的30%、不低于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总户数的10%,在现 场入户抽查中两项合格率低于95%的乡镇(街道)应重新普查。
第五步:在市级抽核中,对县市区列入整治库的所有房屋应全覆盖进行资料检查,并开展现场入户抽查;对未列入整治库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进行现场入户抽查,在现场入户抽查中两项合格率低 于95%的县市区应重新复查。
第六步:在省级考评中,省级出台排查技术规范和工作手册,并对市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资料库进行抽查、现场核查。
各地要积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参与,提高排查工作和信息质量。依托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信息系统,建立居民自建房安 全专项整治数据库、隐患库、整治库,实现与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市场监管以及消防验收和备案系统互通互查,强化动态管理,及时核准、补录和修正相关信息。 (见习记者 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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