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新规加强高校教风学风建设
切实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坚决取消毕业前补考等“清考”行为……为构建优良教风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近日,省教育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
努力打造“金课”,赋予学生评教权力
《意见》重申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引领,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增强教师教书育人责任感。强化教师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自觉,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以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
为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意见》要求构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的教师发展体系,培育一批教育理念先进、热爱教学的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要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探索智能教育新形态,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开展随堂听课优质课评选,强化教师精品意识,努力打造“金课”,杜绝“水课”。
《意见》也鼓励教师严格课堂管理,敢于管教学生,善于管教学生,对学生在课堂上的违规行为,及时予以批评教育和坚决制止。
《意见》要求,要切实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把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学时纳入学校教学评估指标体系。突出教学业绩在绩效分配、职务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发挥学生评教对教师考评的积极作用,赋予学生评教对教师考评的适当权重。
省教育厅将开展“徐特立教育奖”“优秀教师”等评选表彰活动,鼓励高校为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设立荣誉证书制度,开展“教书育人楷模”“帮扶楷模”等评选表彰,培育一批芙蓉教学名师和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激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
完善学业考评,补考重修成绩将被标注
如何提升学生学习能力?《意见》要求,高校要更加聚焦培养学生的探究和推理能力、想象力和好奇心、健全人格等多维度的综合性科学素养。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引导学生深度学习。建立健全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鼓励高等职业学校建立学生岗位实习/毕业设计双导师制度,切实提升学生专业技能。
同时,要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学习年限,建立更加灵活的学习制度。加强考试管理,坚决取消毕业前补考等“清考”行为。对学业有困难学生实施动态管理,制定学习提升计划和帮扶措施,有效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要完善学生学业考评体系。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完善实行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评价制度,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把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纳入考查范围。
对失信师生“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
《意见》将诚信体系建设作为高校教风学风建设的实施重点,纳入高校常态化管理。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失信人员实行“零容忍”制度,在晋升使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学位授予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可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背学术诚信的,可以对其获得学位及学术称号、荣誉等作出限制。
《意见》要求,教学督导机构要加大对教师教学和学生课堂纪律的检查,定期通报情况,抓好整改落实。高校要创新和完善对教风优良、教学质量优秀、教学贡献突出的教师激励制度,在职称评聘和岗位考核方面适度倾斜,适度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额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全力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让教师安心从教、静心从教、舒心从教,不断提升教师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幸福感。(记者 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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