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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公証”共建刑事案件賠償保証金提存協作機制

2023年05月05日10:29 | 來源:新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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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長沙市天心區檢察院辦理了一起犯罪嫌疑人余某某、盧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案,承辦人在辦案過程中發現,部分犯罪嫌疑人積極認罪、願意賠償且具有賠償能力,但該案被害人人數眾多,未能與被害方達成和解協議。

為了化解社會矛盾,提高辦案質效,2023年4月7日,天心區檢察院與長沙市長沙公証處共同探索“檢察+公証”工作新模式,雙方就探索對刑事賠償保証金進行提存達成一致,成功將犯罪嫌疑人賠償的10萬元提存於長沙市長沙公証處。這是長沙市首例刑事案件賠償保証金提存案件。

2023年4月28日,長沙市天心區檢察院與長沙市長沙公証處共同簽署《關於刑事案件賠償保証金提存協作機制》。長沙市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周幸福、長沙市司法局三級調研員高建湘、長沙市天心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孫泉、長沙市長沙公証處副主任侯嫻君、長沙市律協副會長歐陽僑等出席了會簽儀式,活動還邀請了長沙市檢察院人民監督員和天心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  

天心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熊焰表示,刑事案件賠償保証金提存協作機制是天心區檢察院攜手長沙市長沙公証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實現辦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統一的創新舉措。接下來將積極運用該項工作機制,指導相關類案辦理,在進一步做深做實做細訴源治理中,推動更多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在源頭、在訴前,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侯嫻君表示,刑事案件賠償保証金提存協作機制是長沙市長沙公証處積極探索、參與檢察工作輔助領域的一次有益的嘗試,也是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有力舉措。機制的實施將有力促進刑事案件中民事賠償事前處理,既可以保障被害人及親屬的合法權益,又可以促進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促進社會矛盾糾紛化解,推動社會和諧穩定,提升社會治理成效。

孫泉充分肯定了天心區檢察院不斷探索創新模式、完善優化機制建設、維護案件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工作成效。希望在協作機制下,有效強化“檢察”與“公証”的緊密結合,合理利用司法資源,進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在處罰與安撫間找出最佳效果結合點,最大限度釋放司法善意,彰顯人文關懷,讓司法工作既有力度,更有溫度,有效推動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高建湘表示,長沙市司法局將會同長沙市檢察院在檢察實踐的基礎上,進一步健全、完善機制建設,嚴格依法辦案,實現部門聯動、優勢互補,推進矛盾糾紛的多元化解。希望能大力推行這項機制,確保在法律規定范圍內最大限度地釋放活力,切實地以小切口釋放真善意,促進大公平,努力打造更加公正、高效、溫情的司法新環境。

周幸福強調,建立刑事案件賠償保証金提存協作機制是天心區檢察院在履行常規檢察職責的同時,推進訴源治理、注重從源頭上解決問題的一貫優良做法,是檢察能動履職的體現,值得鼓勵和肯定。同時指出要靈活運用好機制,注意把握好辦案數量與質效的關系﹔要有一體履職的思維,繼續探索創新機制﹔要加強和協作單位的溝通,及時總結經驗做法。

天心區檢察院作為湖南檢察案例研究基地,近年來依法能動履職,不斷在辦案中總結經驗,探索提升刑事案件辦案質效的模式和方法,積極推進訴源治理,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貢獻檢察力量。(高洪)

(責編:向宇、羅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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