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報全省高校6起基建后勤領域典型案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日前,湖南省紀委監委對近年來查處的全省高校6起基建后勤領域“以學謀私”典型案例進行公開通報。具體如下:
1. 原湖南廣播電視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彭元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並收受巨額財物問題。2003年至2020年,彭元利用擔任湖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黨委書記和湖南廣播電視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等職務便利,為相關企業和個人在承攬工程項目、撥付工程款、轉讓土地使用權等事項上提供幫助、謀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巨額財物。彭元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1月,彭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 湖南中醫藥大學原黨委書記黃惠勇違規干預和插手項目建設並收受巨額財物問題。2011年至2017年,黃惠勇利用擔任湖南中醫藥大學黨委書記、省中醫藥研究院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個人和單位承攬工程項目、增加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和入股他人企業提供幫助、謀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財物2000余萬元。黃惠勇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月,黃惠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2022年3月,黃惠勇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50萬元。
3. 湖南中醫藥大學原黨委副書記、校長譚元生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建設並收受巨額財物問題。2004年至2017年,譚元生利用擔任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院長和湖南中醫藥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謀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巨額財物。譚元生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12月,譚元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2020年6月,譚元生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4. 湖南藝術職業學院財務處原處長張野在融資業務合作、項目建設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問題。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張野在任湖南藝術職業學院搬遷擴建指揮部副指揮長,負責湖南藝術職業學院對外融資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建設融資包裝、合同審核、加快款項撥付進度以及促成融資業務合作等事項提供幫助,向他人索要巨額財物。張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2月,張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5. 湖南第一師范學院資產管理處房屋管理科原科長程方軍違規收取使用學校房租等問題。2014年至2019年程方軍任湖南第一師范學院后勤處房屋管理科科長、資產管理處房屋管理科科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后多次違規收取學校從事門面、食堂檔口經營人員和學校教職工及其他人員的房租並據為己有。2020年12月,程方軍受到開除黨籍、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其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6. 懷化學院體育學院黨總支原書記譚紅違規使用學校體育場地為個人謀私利等問題。2013年至2018年譚紅利用擔任懷化學院體育系(體育學院)黨總支書記職務便利,伙同他人通過利用學校場地對外承接體育賽事、利用大學生創新創業平台等學校公共資源成立公司承攬業務等方式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謀取個人利益,其中譚紅個人違規獲利13.6萬元。2019年1月,譚紅受到撤銷黨內職務、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其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湖南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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