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融入长江经济带:从绿色大省走向生态强省

2018年05月11日11:33  来源:人民网-湖南频道
 
洞庭湖风光旖旎
洞庭湖风光旖旎

人民网长沙5月11电(记者 匡滢)2016年9月,《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确立了长江经济带“一轴、两翼、三极、多点”的发展新格局。

时隔一年半,2018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驱车从宜昌前往荆州,在荆州港码头登上轮船,顺江而下,考察长江,并深入到长江湖南岳阳段考察。

岳阳地处长江经济带中游,是湖南融入长江经济带的主阵地,湖南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要发挥岳阳作为湖南融入长江经济带的“桥头堡”作用,打造湖南通江达海新增长极。

近一年半时间以来,湖南深入落实党中央提出的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在建设长江沿岸生态环境和发展过程中,努力实现新作为。

严厉打击非法码头、非法采砂 完成生态复绿

2017年5月,根据国家长江办要求,结合中央环保督查交办的重点环境问题,湖南省制定了《开展联合打击我省长江流域“一条龙”式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专项行动分工方案》,省直相关部门和岳阳市政府联合成立了专项行动联络组,组织力量对岳阳辖区内企业开展排查。对辖区内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涉重涉化涉危环境风险企业,媒体多次曝光、群众多次投诉上访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

为了打击环保违法行为,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排查企业900余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59份,共计罚款1038余万元,其中查封扣押案件74起,限产停产案件49起,移送拘留案件44起,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1起。

非法占用农用地情况,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126宗,收缴罚款和滞纳金1400余万元,发现并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57件,立案查处34件;同时集中执法18次打击非法采矿,排查隐患12处,责令4家企业停产整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10次,排除隐患25处;查处辖区内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等一批重要案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

同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沿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省级层面先后四次赴岳阳长江岸线,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实地督查考核落实。截止2017年9月底,湖南省长江湖南段39座非法砂石码头全部关停、拆除,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8970余人次,清理移走砂石54.4余万吨,拆除码头相关机械设备69台/套,拆除违法建筑物(板房、地磅、变压器等)35处共12100平方米,复绿用覆土14.31万方、种植草皮11.9万平方米,总复绿面积为47.7万平方米,共节约长江黄金岸线约10000米。到2017年年底,已拆除的39个码头全部完成生态复绿。

以河长制促发展 共抓大保护初显成效

2017年,湖南省构建了以省委书记为第一总河长的五级河长体系,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市、县、乡三级出台了实施方案,省、市、县全面建立了河长会议、信息共享等6项制度,明确了21项年度工作任务,并建立了严格的考核制度。在全国率先发布省总河长令,各级河长累计巡河25.83万人次,处置“僵尸船”1180艘,成为全国示范。2017年底,湖南省河长制顺利通过中央中期评估,提前1年完成中央确立的2018年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目标。

早在2013年,湖南就启动了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制定了3个“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湘江干流和全流域水质稳定在Ⅲ类以上,大部分饮用水源断面达到Ⅱ类水质的工作目标。目前,正在实施第2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出台了《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财政奖补方案(2017年-2018年)》,已累计投入各类资金468亿元,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湘潭竹埠港、株洲清水塘基本完成整体关闭和搬迁,郴州三十六湾的矿区开发企业基本实现了整体退出,衡阳水口山、娄底锡矿山等重点区域整治成效明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5平方公里,复绿矿山1500多公顷,新增造林面积达到了500多万亩。2017年,湘江流域水质总体为优,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7.2%。

2017年9月11日,湖南省长江办印发《关于印发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突出问题整改行动,重点对强化“共抓大保护”意识,加强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优化沿江化工产业布局,加大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力度,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水上污染物监管治理,遏制洞庭湖水生态功能退化趋势,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等八个方面进行整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成为全省的共同意志。

接着,湖南又先后出台《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湖南省实施方案(2017-2020年)》等文件,明确入河排污口分级管理原则、各部门权责边界,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由省长签发总河长令进行专题部署,强力推进各类敏感水域内入河排污口的迁建、关闭或拆除,并明确各级总河长为辖区内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在全省范围内先后开展了4轮入河排污口核查,全面建立了入河排污口管理台账;对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实行清单制、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将整改提升工作细化到县市区和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了入河排污口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的“一张图”信息集成,对1009个规模以上排污口全部开展了监督性监测,启动了湘江流域主要排污口的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截至目前,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160个入河排污口已完成综合整治132个,国家重点督办的2017年度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按期全面完成。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湖南省正在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让“一湖四水”的清流汇入长江,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大战略中彰显湖南作为,贡献湖南力量,推动湖南从绿色大省向天蓝地绿水清土净的生态强省转变,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

(责编:曾璐、罗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