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攸县:计“约”十年 还洣水水清鱼跃
![]() |
| 碧波荡漾的洣水河。攸县河长办供图 |
人民网长沙8月30日电 早上七点,家住株洲攸县联星街道宋家洲村的宋建江都会步行至洣水河边站一站,望一望家门口这条哺育他成长的洣水河。宋建江的家,离洣水河只有十几米远,每天一开门就能望见碧波荡漾的河水。从17岁开始,宋建江便在洣水河中谋生,以船为家,以渔为业,做了30年的专业渔民。盖新房、娶媳妇、生孩子,收入全靠打渔,在他眼里,家门前的滔滔洣水就是他的“金山银山”。可如今,一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2021年开始,攸县对洣水流域攸县段实施“十年禁捕”。“政府禁渔是为了让我们的水环境更好些,也是做一件子孙事。”其实,在宋建江的心里,他也期待着禁渔十年之后,洣水河可以恢复到他小时候那样,河水清澈鱼儿欢。
让洣水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不仅是宋建江的期待,更是攸县多计实施“十年禁捕”的期待。
一计:精心组织 确保“退得出”
洣水,是湘江一级支流,长江二级支流。在攸县境内,洣水干流长29.5公里,流域面积为1929.1平方公里,水量充沛,江面宽阔,渔业资源非常丰富。为全面落实长江禁捕退捕相关工作会议精神,攸县宣告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对洣水流域攸县段实行常年禁捕,禁捕期限暂定为10年。
同年,在县委常委会上,攸县县委书记李鹏程要求把推进禁捕退捕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守护好一江碧水”的具体行动,同时把禁捕退捕工作作为攸县实施河长制的一项重点任务。为此,攸县成立了最高规格的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随即,攸县人民政府还制定并印发了《攸县天然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发布了《禁捕通告》。方案中,将洣水禁捕退捕工作纳入了攸县实施河长制的工作要点,将禁捕退捕工作作为河长履职的重要内容。
为强化警示范围,扩大群众知晓率,攸县河长办、水利局、畜牧水产服务中心以及相关乡镇(街道)组成专门队伍,按照职责分工,制作宣传视频、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资料,确保禁捕政策家喻户晓。为了让渔民家庭能够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政府工作人员还专门成立宣了讲小分队,深入渔民家庭走访,面对面宣讲禁捕政策。宋建江也就是在那时知晓了自己再也不能够像以前那样下河捕鱼了。“都捕了30年了,怎么就突然不让捕了呢?”宋建江怎么也想不明白。
“现在洣水河里的鱼数量是不是少了?种类是不是减了?洣水河里的水是不是变差了很多?”面对政府工作人员的连连提问,每天都在洣水河里“摸爬滚打”的宋建江心里最清楚不过了。除了水质的改变,过度捕捞和非法使用“电毒炸”“绝户网”等捕捞方式,令宋建江捕鱼的收入大不如从前了。如果禁渔十年,可以让洣水河回到从前,宋建江思来想去,觉得自己应该支持。
二计:精准施策 确保“稳得住”
尽管,宋建江心里支持禁渔,但如果真的不下河捕鱼了,一家老小的生活该怎么办呢?
为将这些一辈子靠水吃水的渔民安置好,经各乡镇(街道)确认、公示,攸县共上报持证渔民43户。同时,按照入户核查、村组评议、逐级审核、公开公示的程序,对该43户进行精准识别,确定其中8户为兼业持证渔民,35户为其他持证渔民。最后根据摸排、核查、第三方评估、上网公示、集中拆解等程序,共发放处置经费746805元。截至2020年6月底,攸县全面完成了有证渔民退捕工作,收回了捕捞权证,拆解并销毁了捕捞船舶网具。
被认定为其他持证渔民的宋建江,获得了两万余元的渔船处置费。此外,政府还帮他在一家工厂找到了新工作,收入并不比捕鱼低,不靠水吃饭的日子反倒越来越好了。
不仅是宋建江,攸县还对所有退捕渔民实行送服务上门、送培训到人、送岗位入户、送政策到家,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做到退捕渔民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应帮尽帮、应保尽保。人社部门举行专题就业扶贫招聘会,为有意向的退捕渔民提供就业平台。针对8户兼职渔民,政府还按每人每年2400元的标准给予15年的养老保险补贴,共计补贴57.6万元。截至目前,攸县43名退捕渔民全部纳入社保范围。
然而,要彻底达到“禁捕”的要求,不但要安置好持证渔民,还要禁止“三无船舶”的涉鱼行为。根据《湖南省涉渔“三无”船舶处置方案》要求,攸县河长办牵头,从县水利局、交运局及畜牧水产服务中心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了专门的“三无”船舶处置班子,按程序离岸处置了洣水流域攸县段所有127条涉渔的“三无”船舶,全面完成了“四清”(清船、清网、清湖、清江)、“四无”(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目标任务。
三计:精细执法 确保“管得好”
十年,3650个日夜,一朝一夕都要坚守。为打击非法捕捞,攸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门设立渔政执法中队,编制5人,专门盯防洣水禁捕工作,另外还聘请了2名护渔员,开展常态化巡查执法行动,监控洣水的非法捕捞行为,从严从重打击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同时,洣水禁捕退捕工作也纳入到河长制“4+1”轮值执法范围,由县河长办牵头,生态环境、水利、交通、畜牧部门轮流巡查执法+公安部门负责执法,全方位多层次的遏制洣水涉渔违法行为。截至8月,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0起,人员12人,其中移送公安机关8起,涉案人员9人。
为了让执法效果最大化,攸县还创新处罚模式,力求处罚一个教育一片。2021年1月,陈某利、陈某生二人在洣水河段非法捕捞时被当场抓获,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随后,该案被移送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恢复性司法理念,经多部门沟通商议后,决定启动“增殖放流”的恢复性司法模式,由其二人出资购置水产品幼苗进行投放。这次创新性的处罚模式经媒体报道后,群众纷纷点赞,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多计策全方面地推进“禁捕”,攸县给洣水河一个十年的约定。水清鱼跃,也是攸县许给洣水河的美丽未来。(张立平)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人民网,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