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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治监督 长沙县“三大实招“护碧水

2021年12月15日15:57 | 来源:人民网-湖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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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纪委监委督查北山镇荣合桥安置区污水处理设施进水口污水溢流问题现场。单位供图
长沙县纪委监委督查北山镇荣合桥安置区污水处理设施进水口污水溢流问题现场。单位供图

人民网长沙12月15日电 近日,长沙县紧跟中央、省、市河湖长制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将落实河湖长制政治监督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立足职能精准监督,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调动纪检检察力量,编制立体监督网,深入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为长沙县全面深化河湖长制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证。

长沙县坚持抓统筹,形成监督合力。长沙县建立了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河长办、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等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制定《长沙县2021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职能部门督事、纪检监察督责”的工作格局,建立“监督清单+整改清单”两个清单和“线索移送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两项制度,实现了清单式管理和信息共享共用,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直接推动河湖突出问题解决。

长沙县坚持抓机制,创新工作模式。长沙县按照“四不两直”督查、重点交办督办、镇(街)纪(工)委跟踪整改的“三步走”工作方法,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长沙县采取“1+4+N”的工作机制,即县纪委监委牵头、4个派驻机构包片跟踪监督、相关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各司其职,对4大块15项具体工作任务细化、实化,压实监督责任,强化督促检查,严肃查处河湖问题整改不力、工作不严不实等问题,捍卫群众利益,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长沙县坚持抓问题,确保监督实效。长沙县将“洞庭清波”专项行动与推动各项河湖长制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将政治监督寓于日常监督之中,贯穿河湖长制实施全过程,长沙县河长办、县纪委监委联合,开展督导检查10次,累计发现并督促整改河湖问题160个,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严肃问责,对12名河湖长制工作不力的河长和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同时,长沙县把河湖长制工作落实纳入县对镇街政治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己对6个镇街开展巡视巡察,进一步传导了压力,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强化河流保护治理措施,确保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赵毅、实习生朱婧雯)

(责编:唐李晗、罗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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