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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全力开创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2022年01月18日15:42 | 来源:人民网-湖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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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长沙1月18日电 近年来,湖南省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三级纪委全会精神,在驻在单位的支持配合下,紧密结合实际,聚焦五个维度,精准借力发力,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着力推进清廉交通建设,全力开创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突出政治监督,着力提升监督高度

在服务大局中强化政治监督。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坚持“市委有部署、市纪委有要求、纪检组有行动”,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了交通部门落实打造“三个高地”、践行“四新”使命战略专项监督任务清单,围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每月督进度,确保难题及时化解,决策部署不打折扣。

在大战大考中强化政治监督。在重大任务、重大考验面前闻令而动、主动作为,认真履行监督保障职责。先后围绕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部署落地生根。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全省三个单位之一被授予全国交通系统抗疫先进集体。

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强化政治监督。通过明责、督责推动驻在单位履责、尽责。全程参与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一把手”述职述廉专题会,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深入领会把握新时代政治监督的内涵要求,始终把政治监督首要职责扛在肩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突出重点关键,着力拓展监督广度

针对交通系统资金拔付量巨大、审批执法权力大、管理服务体量大的特点,通过监管“关键事”“关键处”“关键人”“关键时”,把监督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领域。

强化会议监督,管住关键事。针对以往会议监督存在的临时性、随意性的问题,对会议监督内容、分工、程序、要求等以制度的形式予以明确。除固定参加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外,还参加或列席局属各单位党委(支委)会议。近两年,共参加以上各种会议133次,及时对8个资料不齐全、程序不合规的议题“踩刹车”。

开展驻点监督,管到关键处。2020年,针对近年来问题反映集中、廉政风险较大的市城郊公路养护服务中心,主动出击,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驻点监督,通过剖析问题根源,选派工作小组帮扶整改,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真整改、作风真转变。

落实人事监督,管好关键人。全程参与因机构改革而人员调整幅度较大单位的考察、把关工作。推动交通系统任现职8年以上的科级干部全部进行了轮岗交流。近两年,共给被监督单位470余名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暂缓使用3人。

实行例行监督,管住关键时。每年对市交通运输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真刀真枪的督查,完善与市交通运输局党委通报会商、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机制,推动各单位政治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

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增强监督精度

坚持问题导向,把作风整治的重点聚焦民生领域“微腐败”、惠民政策“绊脚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拦路虎”等方面。

围绕路长制开展专项监督。为擦亮路长制这一全国首创的名片,防止其成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温床,深入4个区县(市)实地调研,发现了路长制推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组织领导下强上弱、职责任务含糊不清、量化指标不切实际、考评奖补不接地气等,并向市交通运输局下达了监督建议书。通过整改,路长制的机制更为顺畅、指标更加科学、措施更加务实,特别是取消了无谓的打卡,科学确定了巡查频次,切实减轻了基层负担。

围绕安全底线开展专项监督。交通安全是全市安全生产的重头戏。结合省市开展的“隐患清零”、交通顽瘴痼疾整治行动,重点监督在安全生产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问题,助力全系统将近5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2021年,为了给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组织8个督查组深入一线实地督查,发现安全隐患65个,跟踪整改问题45个。

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围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拔付、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行业重点领域,强化红包礼金、吃拿卡要、干股挂靠等隐性腐败的查处力度,严查以权谋私的腐败问题。聚焦重大节日“四风”问题纠治,紧盯享乐主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以及隐形变异公款消费等问题不放,寸步不让地正风肃纪,持之以恒地立起纪律规矩“高压线”。

突出标本兼治,着力延伸监督深度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用足用好纪检监察建议这个有力武器,着力构建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的制度体系。

推动完善“三重一大”制度。针对市交通运输局权力比较集中的特点,帮助局党委对“三重一大”的标准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对议事规则进行了完善,实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推动完善资金拨付制度。针对交通运输行业资金量大的特点,下达交通专项大额资金拨付监督建议书,督促被监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大额资金拨付制度,并和“三重一大”、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相关制度无缝衔接。

推动完善非招标采购制度。针对部分被监督单位非招标采购工作责任不明、程序不清、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在充分研究政策文件、广泛征求被监督单位意见后,下发了相关监察建议书,要求各单位出台非招标采购内控制度,对关键流程和金额标准逐条修改完善,堵塞了制度漏洞。

推动完善资金补贴制度。针对公交企业恶意骗取财政补贴案中显露出来的行业管理考核制度陈旧、监管手段落伍、监管人员履职不尽责等问题,督促驻在单位完善公交运营补贴管理办法、公交IC卡补贴审核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推动公交补贴资金发放不断规范。

推动完善职能职责划分制度。针对机构改革后审批、执法等权限调整带来的职责重组,指导市交通运输局出台了审批工作流程、执法协作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制度文件,防范因职能缺位、越位等带来的廉政风险。

突出严管厚爱,着力释放监督温度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用活用足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监管即有温度又有力度。

用好谈心谈话这一“法宝”。定期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对在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打招呼”“咬耳朵”“扯袖子”,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用好警示教育这一“明镜”。注重用身边案例警示教育干部遵规守纪,凡被查结的违纪违法案件,都要求在党员所在党支部开展警示教育。2017年以来,共办理信访举报51件,处置线索126件。立案49人,诫勉谈话16人,谈话提醒9人,批评教育20人,党纪政务处分48人。

用好监督执纪问责这一“戒尺”。始终保持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强高压、长震慑。办理了湘江枢纽腐败窝案,对原市地方海事局42名科以下干部职工分别以第一、第二、第三种形态进行处理,追缴违纪所得625.69万元。全力配合“1204”专案组深挖公交燃油骗补,向2家公交公司追缴骗补的财政资金6898万元。

用好回访教育这一“机制”。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组织相关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2019年以来受处分的同志进行回访教育,让“跌倒干部”卸掉思想包袱,帮助他们“轻装前行”。(实习生彭文仙)

(责编:李淑静、唐李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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