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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公証處與天心區檢察院共建刑事案件賠償保証金提存協作機制

2023年05月06日1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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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簽約。單位供圖
握手簽約。單位供圖

長沙公証處與天心區人民檢察院率先在長沙探索公証提存參與檢察輔助事務,依托“檢察+公証”模式,2023年4月7日成功辦結了一起刑事案件賠償保証金提存公証事務。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其具有賠償意願,但因與部分受害人賠償數額有分歧,且被害人眾多、短時間內不能與主張權利的被害人取得聯系,為表明其賠償意願,經天心區人民檢察院同意,將部分賠償金提存於長沙公証處。這是全市首例刑事案件賠償保証金提存公証。

2023年4月28日,天心區檢察院與長沙公証處共同簽署《關於刑事案件賠償保証金提存協作機制》。長沙市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周幸福,長沙市司法局三級調研員高建湘,天心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孫泉,天心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熊焰,長沙公証處黨支部書記、副主任侯嫻君,長沙公証處副主任王凌瑾等出席了會簽儀式。活動還邀請了長沙市檢察院人民監督員和天心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

與會領導熊焰、侯嫻君、孫泉、高建湘、周幸福相繼致辭講話,均表示《刑事案件賠償保証金提存的協作機制》的推出具有重大意義,有效推動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長沙公証處與天心區檢察院聯合推出《刑事案件賠償保証金提存的協作機制》,建立“檢察+公証提存”賠償金預交模式,為公証參與檢察輔助確立了制度依據。該機制的建立,是我市公証介入檢察輔助領域的一次嘗試,是公証服務方式的一次創新。刑事案件賠償保証金提存制度的實施,有力促進了刑事案件中涉及的民事賠償事前處理,既可以保障被害人及親屬的合法權益,又可以促進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同時還有效降低了審前羈押率,提高了認罪認罰案件相對不起訴的適用率,促進社會矛盾糾紛化解,推動社會和諧穩定,提升市域社會治理成效。

提存是公証事務的一種,公証機構是辦理提存業務的法定機構。此項刑事案件賠償保証金提存公証事務的順利推出和辦理是長沙公証處深入參與檢務輔助事務,與檢察機關共同推進法治文明建設,推進公証改革創新的一次有益探索,開辟了公証服務的新領域。同時,長沙公証處也將不遺余力地運用各種公証職能,更大程度地為檢察院的各項工作提供輔助服務,推動政法一體化協同辦案,促進檢察院辦案質效的提升。

長沙公証處下一步將持續加大落實刑事案件賠償保証金提存工作力度,與刑事司法部門做好溝通和配合工作,將刑事案件賠償保証金提存公証做好做實,全面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助力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

來源:長沙公証處

(責編:向宇、彭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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