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湖南頻道>>社會

湖南省人大常委會:注重以人大視角法治思維踐行“浦江經驗”

2023年09月13日10:57 | 來源:人民網-湖南頻道
小字號

主題教育開展以來,湖南省人大常委會立足人大視角、法治思維,圍繞“四個聚焦”精准發力,用心用情用力解民憂、紓民困、暖民心、惠民生,積極探索打造“浦江經驗”的湖南人大版本。

聚焦初心,兩級黨組帶頭下訪接訪

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利用常委會黨組、機關黨組會議和理論學習中心組深入學習研討,從法治和民主的視角,深刻體悟“浦江經驗”凝結的根本宗旨、人民立場、群眾觀點,跳出即接即轉的傳統模式,變群眾上訪為領導下訪,主動到矛盾多的地方去,把群眾當家人去體貼、把群眾的事當家事去解決,真正扛牢“為民解難、為黨分憂”的政治責任。

明確8月為集體下訪月,常委會黨組成員每人至少下訪接訪1次,機關黨組成員每人至少下訪接訪2次,提前公示、開門接訪、現場處置,跟蹤落實,對情況復雜的重點問題明確時限、挂賬推進,15天內適時開展“回頭看”,對進展不力的再次督辦交辦,確保問題解決到位。下訪期間共接訪142批、205人次,推動解決各類問題105個。

探索建立常委會黨組(主任會議)成員常態化下訪接訪制度,黨組(主任會議)成員每年到一個縣開展1次下訪接訪,重點接訪涉及人大立法、監督、代表工作等范圍內的信訪事項和涉法涉訴信訪事項。探索建立代表懇談會制度,每月從接訪件中遴選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案件,邀請相關領域的部分人大代表進行座談、聽取意見、了解實情,努力推動問題解決。

聚焦法治,彰顯人大信訪工作擔當

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謀劃、推動信訪工作,既通過法律程序、法治軌道解決信訪問題,又通過信訪渠道解決法治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為推動“法治湖南”“平安湖南”建設貢獻人大擔當。

注重做好“依法處訪”“普法宣傳”“完善法律”三項工作。第一,嚴格對標《信訪工作條例》,不斷落實落細訴訪分離、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訴求,並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程序和時限處理信訪事項。主題教育期間,共接待信訪525批1603人次,推動一批信訪問題得到有序解決,讓群眾“苦臉”變“笑臉”、“怨氣”變“和氣”,18名群眾專程送來錦旗感謝。第二,將法治教育貫穿於接訪、辦信、督查督辦等信訪工作全過程。堅持做好“以案釋法”工作,努力做到“處理一個信訪、宣傳一部法律、教育一方群眾”,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真正把接訪過程轉化為普法過程。第三,分類研判人民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從個性問題中發現共性問題,填補法律空白,實現破一道難題、立一部良法、解一類信訪。

聚焦民主,助力源頭化解信訪矛盾

兩級黨組在調研和接訪過程中發現,信訪根源大都在於決策前聽取群眾意見不夠、實施中尊重群眾意願不夠。省人大常委會著眼打造全過程人民民主湖南范式,把發揚人民民主與解決信訪問題結合起來,更好發揮制度優勢,在科學決策、基層治理中疏浚源頭。

堅持做到將民主貫穿於立法為民、監督為民、履職為民的全過程。第一,努力從法律層面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保障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布局省級基層立法聯系點15個、信息採集點110余個,實現提質擴面,做到每項立法都做到專家論証、立法調研、征求代表意見、網上征集意見、聽取基層立法聯系點意見,傾聽來自人民群眾的聲音。湖南省實施紅十字會法辦法修訂時,向社會發放立法調研問卷近10萬份,整理吸納社會各界意見建議900余條,使立法充分吸納民意、匯集民智。第二,堅持哪兒的問題群眾反映最突出,就把監督的著力點放在哪兒。聚焦安全生產、生態環保、優化營商環境等事關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點領域,部署實施“法治護航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深入開展“法治護安人大行”“法治護綠人大行”“法治護企人大行”等子行動,切實謀民生之利、解民生之憂,以民生監督推動民生難題有力破解。第三,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基層治理中的橋梁紐帶作用,不斷破解“群眾訴求難、矛盾解決難、處置滿意難、問題跟蹤難”的問題。主題教育期間,部署開展“深入基層聽民聲,匯聚民智促發展”代表小組主題活動﹔縱深推進民生實事人大代表票決制,建成人大代表聯絡站1萬余個,實現鄉鎮、街道平台“建管用”全覆蓋、提質效﹔人大代表向12345熱線反映社情民意3969件,回訪滿意率達93.23%﹔著力完善“大督辦”格局,督促辦理代表建議1455件,推動一批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得到解決。

聚焦機制,改進涉法涉訴信訪工作

針對近年來,涉法涉訴信訪量居高不下、重信重訪比例不降反升的現狀,省人大常委會積極探索出台相關意見,努力打通“研、交、督、評”全流程,不斷提升涉法涉訴信訪辦理成效。

第一,每月定期組織召開會議,邀請人大代表、員額法官和檢察官、律師、專家學者等參與解剖分析,厘清案件的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辦案程序、實體處理等情況。第二,堅持關口前移、審慎轉交,對政法機關有明確結論且已息訪終結的案件,妥善做好釋法穩控工作,不再轉交政法機關﹔對正在審理的案件,引導信訪人依法參與訴訟,避免纏訪鬧訪﹔對關注度高、影響力大、涉及面廣的案件,圍繞“事要解決”這個核心,強化重點交辦。第三,創新監督舉措、細化監督責任,採取帶案現場調研、協調聯動辦理、撬動社會力量、基層多元化解等方式,推動群眾合理合法訴求“案結事了”,並積極督促政法機關加強對策研究。第四,健全和完善工作評價機制,評價結果每年向省人代會報告,並應用於“兩官”任免和履職評議,省人大常委會每半年聽取一次涉法法訴信訪事項辦理情況的報告。(鄧基、韓航)

(責編:黃卓、羅帥)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