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化解更有溫度,湖南湘江新區“婦聯+法院”這樣做
“幸幸和福福(均為化名)情緒平穩,狀態不錯。真的很感謝你們!”近日,在家事調查員鄒歆婷和黃曉楓進行電話回訪時,電話那頭幸幸和福福爸爸不停致謝道。
這是家事調查員根據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法院與湖南湘江新區(岳麓區)婦聯聯合發布的《關於在家事案件審理中開展家事調查的工作規程》指引,高效化解的家事案件之一。該規程試運行一年以來,該項工作是如何開展的,取得了哪些成效,積累了哪些工作經驗?
破解“家務事難斷”困境
為何開啟家事調查機制,緣何要出具工作規程,在家事審判中有什麼作用?
眾所周知,清官難斷家務事。和普通民事案件相比,家事案件具有較強的隱蔽性、私密性特征,當事人舉証和法院查明事實都存在困難。此外,它的發生帶有強烈的情感、倫理色彩,權利義務復雜,通常涉及婦女、兒童、老人等弱勢群體,一旦處理不好,會對社會和諧穩定造成很大影響。
像幸幸和福福的爸媽,因感情不和決意離婚,雙方都想要孩子,也給出了充足理由,但在孩子歸屬問題上爭議較大。孩子在親戚的引導下、對父母的心疼下,做出了一人跟一個大人的抉擇。難道,就“順勢”判決雙方各撫養一個嗎?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爭議大,又很難查証。我們的法官法律知識很專業,但對於社會學、心理學等學科知識並不擅長,而家事案件的妥善處理,又離不開這些學科知識的助力。”岳麓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謝澍介紹,遵循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原則,法院決定委托家事調查員鄒歆婷和黃曉楓介入調查。家事調查員通過專業調查,可以協助法官查清家事糾紛的背景起因、利益沖突,並給出評估分析和建議,輔助法官更全面、真實的了解案情,從而做出更加公正、更具溫度的裁判。
作為最高院確立的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試點法院之一,岳麓區人民法院早已聯合湘江新區(岳麓區)婦聯就開展家事調查工作進行探索。去年4月,雙方率全省之先聯合出台了《關於在家事案件審理中開展家事調查的工作規程(試行)》,經過一年的摸索,4月16日,該《工作規程》正式出台,是湖南省首份關於家事調查的工作規程。
該《工作規程》在2023年試行意見的基礎上,結合一年來工作實踐,對家事調查報告的使用進行了優化,明確家事調查報告一般作為法院審理案件的參考輔助性意見使用,關於家事調查報告的事實查明部分,法院認為需要做証據使用的,可以向當事人出示並由當事人質証。法院在出具家事案件委托調查函時,將一並提供家事調查工作詳細指引及要求,幫助家事調查員初步研判案情、制定調查方案。
婦聯調查,法院指導
為什麼選擇聯合婦聯?婦聯和法院各自的職責是什麼?家事調查工作如何開展?如何確保家事調查報告真實且有效?
據了解,在家事調查工作規程出台之前,湘江新區(岳麓區)岳麓區婦聯就已多次和法院就家事審判的個案進行合作。“婦聯有其職能優勢,在婚姻調解、家庭教育等家事領域具有明顯優勢。”岳麓區人民法院法官汪樣坦言。隨著個案合作越多,“在家事審判過程中,若有更規范的流程和更專業的人員,會更利於家事案件的審判”成為人們的共識。於是,湘江新區(岳麓區)婦聯和岳麓區人民法院攜手開啟這項探索。
當家事案件立案進入訴訟程序后,若需要家事調查員介入,法院會向婦聯發函,婦聯則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派出合適的家事調查員進行協助,出具相關報告。“目前,新區登記在冊的家事調查員有15人,由區法院和區婦聯共同聘任與管理。”湘江新區(岳麓區)婦聯主席付杜娟介紹,這些家事調查員經過精心選拔,一年一聘,既有來自婦聯、民政、教育、團委等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也有街道、社區的基層干部,還有具備心理學、社會學、教育學等專業知識的心理咨詢師、社工、家庭教育指導師等,多元化且互補,能夠滿足家事調查所需的基本專業知識和技能。
“我是去年4月份,接到家事調查工作任務的。盡管之前已經接受了培訓,但正式上崗前,區婦聯和法院又聯合對我們進行了強化培訓。”鄒歆婷介紹了她的“履職”經過。一想到他們的調查報告將為案件的依法妥善辦理提供參考依據,鄒歆婷感到責任重大,並坦言“不敢有絲毫馬虎”。
就幸幸福福撫養案件,鄒歆婷等人提前聯系其父母,取得信任。實地走訪,與孩子父母面對面交談,弄清楚事情原委、當事人真正訴求。與親戚、鄰居溝通,從周圍人角度還原事情原委。再次上門,解剖當事人情緒關鍵點。借助玩游戲、繪畫等方式,對兩個孩子進行觀察、測評和交流后。梳理,緩和當事人之間關系。
據不完全統計,就該案件鄒歆婷等人實地走訪6次、電話溝通10余次,花在該案件上的時間保守估計達百余小時。他們向法院出具了家事調查報告,介紹了孩子父母的性格經歷、教育程度、身心狀況、家庭情況、工作情況、對兩個孩子的撫養情況,以及孩子們的心理狀況、學習情況等。報告顯示,兩個孩子從小一起長大,感情深厚,不願分開,對學習生活現狀均表示滿意。
功夫不負苦心人,最終父母達成調解協議,約定兩個孩子交由父親撫養長大,母親享有探望權。
“簡而言之,就是婦聯按照需求對特定事項進行家事調查,由區婦聯將家事調查報告和相應的附件材料一並移交法院。在開展調查的過程中,法院負責對其進行業務指導。”付杜娟總結道。
“柔順”家庭關系,不再“一裁了之”
這樣的工作創新、機制帶來哪些改變,為以后工作提供什麼借鑒?
“案件一來,法官先問是否願意離婚,當事人一說願意離,審判方向馬上轉變為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至於當事人感情的修復問題,法官過問不多。”王芳是一名律師,長期接手處理家事案件,她坦言,審判功能是“裁”,但其實當事人之間的關系修復也很重要。實際上,很多案件由於婚姻危機不能得到及時化解,導致婚姻家庭不穩定,未成年人成長環境惡化,逃學厭學甚至違法犯罪不斷出現,老年人贍養也出現問題。
自2023年4月起至今,岳麓區人民法院重點篩選了多件相對棘手的疑難復雜案件,委托區婦聯開展家事調查工作。這些案件既有矛盾沖突相當激烈的離婚糾紛案件,還有雙方分歧大且難以調和的雙胞胎子女的撫養爭議,還有多方爭執不休的財產分割案件等。
“我們調查工作中,我們充分運用心理學、教育學知識,為當事人提供專業的心理咨詢、家庭教育指導,不斷‘柔順’家庭關系,讓當事人雙方心平氣和坐下來正視問題、解決問題。”家事調查員、心理咨詢師王利介紹,在一對年齡差十六歲的夫妻離婚糾紛案件中,她在經過近10次的單項溝通后,終於讓原來不想和對方坐下來的兩人,重新坐在一起,客觀審視各自在婚姻中的表現。最終倆人雖離婚,但關系得到修復,都選擇了最合適孩子成長的模式。
為了讓家事調查工作更規范、更有效,該《工作規程》對家事調查工作流程、要求等進行明確規定。“法官會充分考慮我們的調查報告,綜合考慮家事案件的判決結果,有利於減少對抗,增添更多的潤滑劑,減少矛盾的激化風險。”鑫晨婚姻家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周瑤說,這樣可以更好幫助當事人緩解不良情,實現家事審判的“剛柔並濟”,社會反響很好。
“我們將不斷深化‘婦聯+法院’工作模式,不斷完善家事調查工作。”付杜娟坦言將繼續探索,期望形成一套獨具特色的可復制可推廣的“新區經驗”。(周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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