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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2月1日起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

2021年12月01日08:48 |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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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1月25日印发通知、发布公告,将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

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后,各类市场主体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编制的《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自主选择规范条目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企业经营活动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登记机关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使用对应的规范条目办理登记。经营活动涉及后置许可事项的,登记机关直接使用规范条目办理登记。

经营范围分类标注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市场主体取得营业执照即可依法自主开展一般经营活动,凭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开展许可经营活动。市场主体超经营范围从事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同时,建立起经营范围与涉企许可审批事项的对应关系,推动“双告知”落实落地。企业完成登记注册后,登记机关将把后续需要办理的许可、备案等事项和办理部门告知企业,为企业提供指引和服务。

同时,省市场监管局将全省涉及“证照分离”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通过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送至省直相关部门,由省直相关部门将登记注册信息分派至相应许可审批或监管机关,及时纳入监管范围,从而建立起登记注册、许可审批、行业主管的信息互通和协同监管机制。

为更好的服务新业态、新行业发展,对经营范围规范条目尚未纳入或者表述不完善的新业态、新行业,允许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由省市场监管局报请市场监管总局对规范目录及时进行更新调整。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将经营范围规范登记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及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等工作进行关联拓展应用,通过主题式套餐、经营活动许可审批指南等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服务。

此次全面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是我省继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名称自主申报后又推出的一项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举措,对于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解决当前经营范围登记中存在的申请填报难、表述不规范、标准不一致等问题,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我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落地见效具有重要意义。

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湖南市场监管部门将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在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登记标准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告知承诺制,并在自贸试验区和园区开展商事登记确认制试点,为促进全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营造更为便捷高效的登记注册服务。(记者 刘璇 通讯员 周闯)

(责编:李淑静、唐李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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