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苏仙区法院:强化司法改革系统集成 助推审判质效、公信力提升

近期,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聚焦审判执行中心工作,以提升审判质量、效率,确保司法公正为主责,深化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加快司法责任体系建设,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见效,取得新突破。
深化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
该院以建章立制为突破口,针对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制定举措,完善机制,促进审判管理“精准度”。通过制定系列审判监督管理制度,保障审判制约监督体系有效运行、落地见效,为审判质量提升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近一年,常规评查415件,重点评查141件,并按季度通报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分析、讲评发改案件情形及原因,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为审判质量对标杆,倒逼案件质量提升。制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实施细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设立刑事、民商事、行政与国家赔偿、执行类专业法官会议。
今年以来,召开各类专业法官会议36次讨论案件41件,召开审判委员会8次,讨论各类案件25件,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专家会诊”,充分发挥了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在统一裁判尺度,及时总结形成成果指导审判。通过案件质量精细化管理,守住这条关乎公平正义的“生命线”,力争实现月发改数“动态清零”的目标。
印发《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 加强案件审理、监管、评查的实施办法》,加强审判权利运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司法裁判质量。以王雨田院长编著的《案件审理、监管、评查五步法》为指南,推动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结合工作实务深度运用。
健全“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机制,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保证案件质量。强化“四类案件”全流程识别监管,将该类案件优先分配给院庭长办理,实现院庭长直接审理与有效监督有机统一。今年以来,该院院庭长办理、监管“四类案件”195件,确保“四类案件”审判高质高效。
积极推进案件审理类型化,审判效率稳中有进
该院制定《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实施办法》,突出审判资源配置优化、精细化分流。将民商事案件分流成简案、繁案、类案,快慢分道,努力打造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升级版,建立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审判模式。
该院配置6个民商事速裁审判团队,今年以来办理简案1261件,占全院该类案件52.1%,平均审理天数17.4天,让办案“快马加鞭”。并且配置刑事、民商事、行政、人民法庭4个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专业化审判团队。根据未成年人审判的工作特点和需要,为少年法庭配备专门的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
该院积极探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实现辅助事务分类剥离、专业管理、规范运行。设立诉讼文书送达工作组,具体负责除结案文书以外的文书送达工作,并将送达事务外包。建立网格化集约送达机制,建立邮寄、电子、公告等一体化集约送达模式。同时规范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程序。
今年以来,送达工作组共送达9650件诉讼文书,“送达难”问题得到极大缓解,有力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程序运转。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促进审判效果提升
近年来,该院审判案件一次开庭即查清案情,解决纠纷案件1995件,达98%。充分发挥庭审实质化机制作用。并且深化“分调裁审”改革。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面构建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多点联动的一站式解纷机制。制定《民商事案件调解速裁工作实施办法》,完善诉前调解运行机制,选聘若干名人民调解员,组建类型化案件诉前调解团队。
今年以来,诉前已调解民商事案件210件。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畅通申请司法确认渠道。设立“微型法官工作室”,每个工作室选派1名民商事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就近参与社区服务和基层治理,通过“前置式”介入,打破“就案办案”模式,为辖区内基层组织解决纠纷提供专业指导,引导矛盾纠纷化解。
该院推行“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审判方法,具体用当事人容易理解接受的语言来解释所适用的法律并化解矛盾纠纷,从而向当事人传播法律精神、法治理念,并将判后答疑工作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并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司法绩效考核办法》,将判后答疑纳入绩效管理与案件评查内容,作为提升审判效果的突破口,服判息诉率明显提升。(唐伟 王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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