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报,芙蓉区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贺某某,男,27岁,10月2日乘坐T289次列车自外省到达长沙火车站,作为高风险入长人员予以闭环转运并集中隔离,当天核酸检测结果阴性。10月3日,在集中隔离例行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现正在全面排查该感染对象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陆续管控和采样,检测结果待出,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记者 彭放)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9月30日
11:30,乘坐Z166列车(13号车厢)从拉萨前往郑州,并停留。
10月2日
4:57,乘坐T289次列车(5号车厢)从郑州前往长沙。
14:17,到达长沙火车站,核查后闭环转运至芙蓉区集中隔离场所。
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长朋友们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长防疫要求。外省入长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长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长,在第一入长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长第3天再次核酸检测,在第3天核酸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新疆、西藏、宁夏等地货运司乘人员来长,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落实从入长点到卸货点的全程闭环,不得在长滞留;短时间不离长的,须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倡导国庆期间就地过节。倡导广大市民在国庆假期就地过节,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4.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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