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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造电梯 住建局回应:立即停止!

2023年04月13日15:08 | 来源:人民网-湖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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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对留言办理情况作出回复。网页截图
部门对留言办理情况作出回复。网页截图

人民网长沙4月13日电(记者刘宾)“我是新田县学府新城的一名业主,因为物业费纠纷,物业私自改造电梯,未经业主同意,强行在电梯安装梯控刷卡功能。”近日,一名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湖南省永州市委书记朱洪武留言反映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协调解决。

“物业公司擅自安装电梯进出卡,违反了《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物业公司不得采取限制或者变相限制水、电及停运电梯等方式迫使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的规定,应立即停止该行为。”收到网友留言,当地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及时跟进办理。

网友留言写于3月18日晚上。3月22日,新田县住建部门与社区工作人员便就此事进行了现场协调:物业公司表示,因小区大部分业主拖欠2021年至2023年的物业费,导致其一直垫资服务,处于亏损状态。不得已才用安装电梯进出卡的方式来收取物业服务费。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安装电梯进出卡,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停止并拆除已安装的设备。

协调当天,物业公司向小区业主代表和有关部门提出,将退出物业服务。业主代表同意物业公司的退出决定,但要求其退出前,留出充足的时间来办理移交手续,方便小区再聘请新物业公司。

住建部门当场给出了协调意见,并征得了双方同意:物业公司立即停止擅自安装电梯进出卡的行为;若物业公司选择退出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应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向业委会做好相关资料和财务的移交手续,并留出30天的缓冲期,供业主方重新选聘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在退出之前,保持小区原有的完好性和完整性,理清、处理好相关账目。

3月24日,小区业主又反映,物业公司突然改变决定,准备于3月31日起撤出小区。如此一来,没有给选聘新物业公司留出足够的时间,会影响小区的正常运转,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

新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与社区工作人员再次与小区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并给出了明确处理意见:做好物业公司的思想工作,尽量延后退出时间,便于业主选聘新物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监督物业公司与业主代表或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做好资料、设施、设备、账目等物品的移交手续。若物业公司不按规定移交,可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作出相应处罚。若出现当前的物业公司已退出该小区,但新物业公司尚未进场,且小区暂未成立业委会及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可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协助业主(至少10名以上的业主)联名申请街道办事处进行应急管理。

(责编:向宇、罗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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